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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2-04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2年9月2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8人(包括独立董事8人),董事长肖遂宁,董事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李敬和、王开国、陈伟、胡跃飞、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18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罗康平、车国宝、肖立荣、王岚、王毅、曹立新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遂宁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上述任职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邵平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建一先生、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孙建一先生、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任职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孙建一先生、邵平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21日收到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先生的辞呈。因个人原因,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先生辞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职务,并分别在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新任行长的董事、行长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机关核准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就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行长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选举孙建一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孙建一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并且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前提下,同意选举孙建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上述董事长的任职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孙建一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21日收到肖遂宁先生的辞呈。因个人原因,肖遂宁先生辞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并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新任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得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就肖遂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孙建一先生、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

    附件:孙建一先生、邵平先生简历

    一、孙建一先生简历

    孙建一先生,董事候选人。195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孙建一先生于1990年7月加入中国平安,历任管理本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自2003年2月和1994年10月起,分别出任中国平安副首席执行官和常务副总经理至今;自1995年3月起,被选举为中国平安执行董事;自2008年10月起,被选举为中国平安董事会副董事长。并于1999年10月至2004年9月,兼任平安信托董事长;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兼任原平安银行董事长。

    加入中国平安之前,孙建一先生1971年至1984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工作,历任信贷科副科长、办事处主任;1984年至1990年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武汉证券公司总经理。

    孙建一先生亦为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孙建一先生与平安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邵平先生简历

    邵平先生,董事候选人。1957年5月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95年参加中国民生银行筹建,1996年至今,历任民生银行总行信贷部副主任、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此外,2006年至今,受聘担任美国沃顿商学院董事会亚太地区执行董事。

    加入民生银行之前,曾任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城市信用社联社党委书记、总经理,潍坊市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邵平先生与平安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2-05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00。

    (五)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9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孙建一先生、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8:30-9:4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大会登记处。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峰、王洋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二)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选举孙建一先生、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孙建一   
    1.2邵平   

    注:

    1、上述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在委托表决时,股东可在董事候选人姓名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内打“√”或直接填写选票数(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2、若采用填写选票数方式,选举董事的累积表决票总和=每位股东持有股数*2,股东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委托投票时可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之下自主分配。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