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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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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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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51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销售服务小组)和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自2012年10月9日起至2012年11月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8、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1618;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1619。

      10、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 元人民币,投资者追加认购时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可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1、销售网点(指各代销机构网点或本公司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4、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所在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0755-26948088)、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7、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除上述风险外,因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份额持有人还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161618;B类基金份额:161619。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开放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

      (七)基金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徐诗

      联系电话:(0755)26947583

      传真:(0755)26935139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6619097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曾刚

      联系电话:(0755)26948077

      传真:(0755)26948079

      (十)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1月2日。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并采取前端收费模式;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并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

      ■

      注:M为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资产。

      (十二)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A 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投资者认购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当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5.5 元,则其可得到的A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9,940.36+5.5)/1.00=9,945.86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45.86 份A 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5.5 元,则其可得到的B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0 元

      认购份额=(10,000+5.5)/1.00=10,005.50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5.50 份B 类基金份额。

      (十三)本基金的认购限制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

      3、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 元,投资者追加认购时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4、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中4)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融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中国工商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融通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其它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下转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