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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12-028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公司与铜川供电公司和建行铜川分行共同签署<保理业务三方协议>的议案》。

      鉴于陕西省电力公司铜川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铜川供电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铜川分行”)转让其对本公司应收账款(本公司生产经营用电费用),获取建行铜川分行向其提供期限为6个月、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保理预付款,同意公司与铜川供电公司和建行铜川分行共同签署《保理业务三方协议》,本公司向建行铜川分行承付该项保理预付款的利息、业务手续费和该项保理预付款,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与铜川供电公司和建行铜川分行共同签署《保理业务三方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