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28版)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11 | 华能国际 | 3,638,780 | 23,470,131.00 | 0.32 |
2 | 601669 | 中国水电 | 4,432,830 | 19,371,467.10 | 0.26 |
3 | 000725 | 京东方A | 9,839,040 | 18,792,566.40 | 0.25 |
4 | 002241 | 歌尔声学 | 391,182 | 14,274,231.18 | 0.19 |
5 | 600315 | 上海家化 | 363,308 | 14,172,645.08 | 0.19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00,370,000.00 | 1.35 |
2 | 央行票据 | 252,101,000.00 | 3.40 |
3 | 金融债券 | 30,054,000.00 | 0.41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0,054,000.00 | 0.41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40,448,000.00 | 1.89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29,592,342.90 | 0.40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552,565,342.90 | 7.45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1094 | 11央行票据94 | 2,000,000 | 193,920,000.00 | 2.62 |
2 | 041251015 | 12铁道CP001 | 1,400,000 | 140,448,000.00 | 1.89 |
3 | 110020 | 11附息国债20 | 1,000,000 | 100,370,000.00 | 1.35 |
4 | 1101096 | 11央行票据96 | 500,000 | 48,490,000.00 | 0.65 |
5 | 110414 | 11农发14 | 300,000 | 30,054,000.00 | 0.41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77,500.1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14,174,119.54 |
4 | 应收利息 | 9,685,253.11 |
5 | 应收申购款 | 2,458,392.2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6,395,265.03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9,592,342.90 | 0.40 |
(5)A.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B.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年12月31日 | 7.20% | 1.15% | 14.28% | 1.91% | -7.08% | -0.76%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11.85% | 1.51% | -11.78% | 1.50% | -0.07% | 0.01%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3.02% | 1.22% | -23.83% | 1.23% | 0.81% | -0.01%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5.54% | 1.24% | 4.75% | 1.26% | 0.79% | -0.02%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 | -23.22% | 1.32% | -19.56% | 1.43% | -3.66% | -0.11%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的年费率计提,且收取下限为每季度(包括基金成立当季)人民币5万元。计算方法如下:
H=E×万分之二/当年天数
H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指数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0.8% |
500万≤M<1000万 | 0.2% |
M≥1000万 | 1000元/笔 |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0-364 | 0.5%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 |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2年4月6 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内容、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信息。
4.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相应更新了“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部分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2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9.在“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在“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