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12--2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9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9人,代表股份665,920,7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665,268,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7人,代表股份65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 %。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论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可详见于2012年9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1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表决情况 | |||||
同意股数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反对股数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弃权股数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
1 |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 通过 | 665791740 | 99.98 | 109000 | 0.02 | 20000 | 0.00 |
2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665725840 | 99.97 | 99000 | 0.01 | 95900 | 0.02 |
3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通过 | 665720640 | 99.97 | 99000 | 0.01 | 101100 | 0.02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