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司法继续冻结的公告
关于限售流通股司法继续冻结的公告
201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ST黑化 编号:临2012-025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司法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获悉:
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9%,冻结期限两年,自2012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12司冻086号)
上述冻结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人民法院执行冻结行为。
二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4,161,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冻结期限两年,自2012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止。(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12司冻087号)
上述冻结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人民法院执行冻结行为。
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冻结期限两年,自2012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6日止。(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12司冻088号)
上述冻结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人民法院执行冻结行为。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