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2-26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热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决定审计报酬等相关事宜。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大会召开日期等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出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内购置办公用房。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