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投资者信任度
专家呼吁建立上市公司董事行为准则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龚维松
作为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6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独立董事座谈会”,曹远征、王巍、管维立、巴曙松、王珠林、武立东、陈甦7位知名独董和研究学者参会,建议相关部门设立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制定董事行为准则,倡导独立董事发挥实质作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中上协执行副会长李小雪在总结“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的意义时指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要建立在对公司的信任之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公司治理作用,能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
经济学家、资深独董曹远征建议,应该针对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对独董制度进行调整,例如创业板独董制度需要创新,其设计、遴选方面的标准要与主板不同,否则会妨碍创业板的创新与创造热情。
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王巍认为,独立董事是资本市场制度安排和利益调整的手段,独立董事要有独立立场。建议相关部门机构设立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制定上市公司董事行为规范指导原则以及设立股东权益保障委员会。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名誉董事长管维立就独董履职要求提出四项建议,包括统一制订独董信息服务基础要求和详细的文件清单,进一步落实独董到公司现场工作的要求,统一制订独董集体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生产经营进行巡检的办法,要求独董在公司和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不在场的条件下定期会见公司管理层成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巴曙松建议对独董的考核、培训等方面应该更加市场化,同时对一些尽职勤勉并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独董,应该建立一种正向激励机制。
与此同时,银华基金董事长王珠林建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以考虑建立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同时建立独董的诚信记录,对其实行考核,建立公开化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武立东利用翔实的数据论证,独董制度作为一项舶来品,本土化的嫁接已经成功,许多上市公司设立独董的数量占比已经超过法定的1/3。
中国平安独董陈甦指出,独立董事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市场安慰剂”,能够建立起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安全感。独立董事应该在财务审计、关联交易、合规经营方面发挥独立监督的作用,而减少在公司业务方面的商业价值判断。
李小雪指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上市公司数量庞大,行业众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具体实践也各有不同,通过组织“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将各种意见、建议以及好的做法总结、归纳起来,加以丰富、完善和提高,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现行制度改进,这种做法非常有意义。
本次座谈会是“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中的第二场独董专场座谈会。该活动是在中国证监会的支持和指导下,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以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为切入点,通过征集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交流研讨、培训传导、调查研究和总结推广等五个环节,探讨增强公司治理的实践性、适应性和科学性,宣传、普及、推广上市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