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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3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7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9月27日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3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7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2 年9月27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采取审慎的态度对部分募集项目进行终止,是基于对项目实际的市场前景进行充分了解后进行决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次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85.70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01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67.62万元投资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承诺建设期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4,067.622年
    -合计4,067.62-

    该项目承诺完成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9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4,067.621,017.25
    -合计4,067.621,017.25

    三、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技术中心项目分为RTV有机硅、电子胶水及电子工具等三个研发子项目进行建设。目前第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1,017.25万元,用于RTV有机硅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已正常运作。

    电子工具项目因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距今已有四年多,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呈现出供应商众多,行业标准不清晰,竞争无序的局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泰克”),因其主要从事电子胶粘剂的研发及生产,已经与长期合作的高校实验室共同研发电子胶水相关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果,若继续该项目可能导致重复投资。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项目顺利实施并达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本着审慎的态度,拟终止“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该笔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少强先生、邱普女士、罗红葆先生仔细了解“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的市场前景和政策因素,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中《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认为:电子制造业在当前国际、国内市场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呈现出供应商过多的局面,市场竞争日趋于白炽化。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进行终止,是基于对该项目实际的市场前景进行充分研究后进行决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在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前提下,使募集资金投向更加合理、有效。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采取审慎的态度对部分募集项目进行终止,是基于对项目实际的市场前景进行充分了解后进行决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次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后认为: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原因,募投项目新亚技术中心的继续建设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拟终止新亚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的终止,已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项目的终止,有利于保护公司以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终止募投项目新亚技术中心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 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2日

    6、 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10月12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联系人:徐冰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