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2-045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13: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
宁波港大厦四楼会议中心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0月12日13:00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四楼会议中心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关于修改<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 2 | 《关于修改<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宁波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宜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805室(邮编:315800)
(三)登记日期:2012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六)会议联系人: 蔡宇霞
电话:0574-27697137 13867851060
传真:0574-27687001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2年10月1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四楼会议中心举行的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 议 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简要 意见 |
| 关于修改《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关于修改《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