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
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2-03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
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0月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11年3月22日,日本Kaneka公司(Kaneka Corporation)向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内的数家公司的辅酶Q10系列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注册的7,910,340号专利(“340专利”)一项或多项权利,并于2011年6月17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交了337调查申请,Kaneka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被告企业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2011年8月3日,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作出关于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期间中止审理的命令:各方之间的所有地区法院程序暂停,等待国际贸易委员会No.337-TA-790号调查作出最终裁决。
公司已于招股意向书、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章节中披露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现将该涉诉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北京时间)凌晨收到美国代理律师事务所安吉利律师事务所的通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Robert K.Rogers,Jr.于2012年9月27日(美国东部时间)发布了就USITC的关于某种辅酶Q10产品及其制造方法调查案(USITC调查案第337-TA-790号)关于违反337号条款的初裁决定。该决定包括,公司的产品不侵犯美国专利第7,910,340号的第1,4-6,9,11,15-17,20,22,25,27,29,30,33,37-39,41,43和45项权利要求;公司没有违反美国联邦法典第19章第1337节(a)(1)条款。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辅酶Q10的销售和扩产按计划顺利进行,公司尚需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定以及美国法院的最终判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