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董事冯克敏先生、刘学信先生、周思伟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混凝土”)于2011年8月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竞购四川雅安通工汽车厂(以下简称“通工厂”)整体产权及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工公司”)70%股权。
根据需要,通工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通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891.25万元,为规范通工公司资本不到位行为,公司决定由新筑通工向通工公司增加出资1108.75万元,以补足其资本空缺,本次增加出资以其自有货币资金增资。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增加出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0)。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增加出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出资情况概述
1、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混凝土”)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筑混凝土于2011年8月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竞购四川雅安通工汽车厂(以下简称“通工厂”)整体产权及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工公司”)70%股权。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通工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并于2012年7月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
通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891.25万元,由新筑混凝土持股70%,新筑通工持股30%。为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及控制风险,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新筑通工收购新筑混凝土持有的通工公司70%股权,并对通工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注销通工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3),股权转让后,通工公司成为新筑通工的全资子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并顺利推进对通工公司吸收合并工作,规范通工公司资本不到位行为,公司决定由新筑通工向通工公司增加出资1108.75万元,以补足其资本空缺,本次增加出资以其自有货币资金进行。增加出资后,新筑通工仍持有通工公司100%股权。
2、2012年9月27日,该增加出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加出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加出资对象简介
1、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四川通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 住 所 | 雅安市沙湾路89号 |
| 营业执照 | 513100000009305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克明 |
| 注册资本 | 贰仟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捌佰玖拾壹万贰仟伍佰陆拾贰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汽车改装(汽车目录以工信部公告为准)及销售(小轿车除外),汽车配件销售、加工、防盗门框制作,机械加工,建材、五金。 |
三、本次增加出资的主要内容
新筑通工以货币资金对通工公司增加出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通工公司增加出资系规范其资本不足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是为便于顺利推进对通工公司吸收合并工作。该增加出资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