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国都证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国都证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2年10月8日起,对通过国都证券网上交易和柜台系统申购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前端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国都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和柜台系统有效申购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 普天收益 | 160603 |
| 普天债券A | 160602 |
| 中国50 | 160605 |
| 鹏华价值 | 160607 |
| 动力增长 | 160610 |
| 鹏华丰收 | 160612 |
| 鹏华盛世创新 | 160613 |
| 鹏华沪深300 | 160615 |
| 鹏华精选成长 | 206002 |
| 鹏华中证500 | 160616 |
| 民企ETF链接 | 206005 |
三、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时间:2012年10月8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国都证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国都证券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四、具体优惠措施
1、投资者通过国都证券网上交易和柜台系统委托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国都证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上述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国都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www.guodu.com、400-818-811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www.phfund.com、400-6788-999 (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8日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B两类基金份额) |
| 基金简称 | 鹏华货币(A类、B类) |
| 基金主代码 | 16060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4月1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2-10-08 |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2-09-04 至 2012-10-08 止 |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该基金当日总份额×当日总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2年10月10日 |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10月9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10月10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投资者于2012年10月8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南京银行、广州银行、天相投资顾问、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杭州数米基金销售、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浙江)、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浙商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金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民生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东兴证券、国海证券、五矿证券和西南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