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额收回“投资西郊污水处理厂项目”本金及收益的公 告
全额收回“投资西郊污水处理厂项目”本金及收益的公 告
2012-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2-02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额收回“投资西郊污水处理厂项目”本金及收益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1年6月18日、2002年1月6日与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给排水公司签订"买断项目优先受益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公司出资8,000万元与长春市给排水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投资期限自2001年6月20日至2009年6月20日共8年,年投资回报率为10%。长春市给排水公司自2003年起未能按协议的规定如期支付给公司投资本金及收益。
该协议于2009年6月30日到期后,经公司多次与长春市给排水公司协商确定,由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财政局为该项债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0年12月27日,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欠款8,000.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尚有3,334万元未收回(该款项全部为应付利息),公司对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长春市财政局代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偿付“西郊污水处理厂项目”剩余应付利息款3334万元。此款收回将影响公司增加当期利润3334万元。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