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12—036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收到股东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39,529,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增加为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将该临时提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丁香路555号东怡大酒店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以及临时议案的补充通知分别于2012年8月28日、2012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
本次大会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权数896,475,754股,占总股本76.5829%,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6位董事、部分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2位律师到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绍兴世茂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总额为2.7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单位:股)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 896,475,754 | 896,419,192 | 0 | 56,562 | 99.9937%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70,595,3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7,295,254.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单位:股)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 896,475,754 | 896,419,192 | 0 | 56,562 | 99.9937%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单位:股)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 896,475,754 | 896,419,192 | 0 | 56,562 | 99.9937%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青岛世茂滨海置业有限公司、天津茂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3.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公司 | 额度(亿元人民币) |
| 1 | 青岛世茂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 1.2 |
| 2 | 天津茂悦投资有限公司 | 2.0 |
| 合计 | 3.2 |
(单位:股)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 896,475,754 | 896,419,192 | 0 | 56,562 | 99.9937%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2位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