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圆桌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专 版
  • A10:股市行情
  • A11:市场数据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 今日停牌公告
  •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裕臻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投资LJ International Inc.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停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三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2年10月9日   按日期查找
    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2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今日停牌公告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六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裕臻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投资LJ International Inc.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停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三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2-027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乐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开发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乐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后银行审批为准),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作为抵押,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树坪先生,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销售、出租和管理高级商品楼宇,企业经营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及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水电、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楼宇清洁服务,建筑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管理,批发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截止2011年12月31日,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51,092,549.11元、净资产170,142,463.96元、资产负责率为69.13%。资产负责率未超过70%,因此该次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2年10月8日,加上此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为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4800万元。此次为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866.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