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 |
| 基金主代码 | 161910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8月2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告依据 |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 申购起始日 | 2012年10月12日 | |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10月12日 |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2年10月12日 |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2年10月12日 |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2年10月12日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万家创A | 万家创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090 | 150091 |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否 | 否 |
注: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简称为“万家中创”,交易代码为“161910”)。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交易代码为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简称及交易代码。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2年10月12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等情况在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办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场内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办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2日内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 场外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1.2% |
|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 0.8% | |
| 200万元≤ M < 500万元 | 0.4% | |
| M ≥ 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
| 场内申购费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申购费率 | |
注:若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多笔申购,则根据每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每笔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方式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资金账户。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
| 场外赎回费率 | N < 1年 | 0.50% |
| 1年 ≤ N < 2年 | 0.25% | |
| N ≥ 2年 | 0 | |
| 场内赎回费率 |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 |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办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外赎回业务时,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赎回当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5.2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对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本基金定投优惠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定投优惠的具体规定,请投资者查阅各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619982
传真:021-38619998
联系人:刘怡君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7.2 场外代销机构
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abchina.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法人代表: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1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021-32229888转25115
网址:www.ajzq.com
(1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sxzq.com
(2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客户服务电话:6008601555
网址:www.dwjq.com.cn
(2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竹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http://wkzq.com.cn
(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htsc.com.cn
(26)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网址: www.rxzq.com.cn
(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开通本基金网银或网上交易优惠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优惠细则请参照代销机构相关信息。有关网银或网上交易优惠的具体规定,请投资者查阅各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交易所会员单位。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10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2年6月2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9日
关于开通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8月2日正式生效。在本基金的募集期,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自2012年10月12日起开通办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基金代码:161910,场内简称:万家中创)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场外认购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万家中创成长份额。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自2012年10月12日起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万家创业成长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投资人可以通过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万家创业成长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场外认购/申购万家创业成长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场内赎回或者申请分拆为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分拆后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等份额的万家创业成长A和万家创业成长B可申请合并为万家创业成长份额,该份额可在场内赎回或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10月9日同期披露《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在本基金开放申购后,本公告中跨系统转托管的相关规则将自动适用于在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登录网站(www.wjasset.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9日
关于开通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自2012年10月12日起,开通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万家中证创业成长份额(场内简称“万家中创”,交易代码“161910”)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万家创A”,交易代码为“150090”)、万家中证创业成长B份额(场内简称“万家创B”,交易代码为“150091”)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一份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一份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人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按照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可向本公司咨询,中登网站2012年7月25日公告的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金通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江南证券、华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红塔证券、西藏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大通证券、首创证券。
万家基金直销中心提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代办功能,若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托管于不具备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券商处,可通过万家基金直销中心提交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时除外),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在此时间之外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万家创业成长的代码“161910”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申请进行“合并”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合并”或“分拆”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 消息传输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 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 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登记。自T+1 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人T 日提出的M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人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 份万家创业成长份额,同时增加M/2 份万家创业成长A与M/2份万家创业成长B。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可进行交易。
7、投资人T 日提出的N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人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N/2份万家创业成长A和N/2份万家创业成长B,同时增加N份万家创业成长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可在场内进行赎回等交易。
8、万家创业成长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投资者提交申请“合并”或“分拆”的基金份额在当日撤销申请前不能再进行卖出或赎回等交易。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可对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酌情收取一定的佣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公告。
(六)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登录网站(www.wjasset.com)咨询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