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圆桌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专 版
  • A10:股市行情
  • A11:市场数据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  
    2012年10月9日   按日期查找
    A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6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2-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2-03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9月2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如下决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企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及披露工作的业务提示》要求,截至2012年10月1日,债务融资工具处于存续期的企业均应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现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12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2号)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要求,公司制定《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草案)》

    同意该项议案。

    该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2-03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在报告“八、财务会计报告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5、关联方交易及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报告第142页和第145页)中,由于填报人员疏忽,漏报了关联交易情况。现更正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渭南市天然气公司采购天然气省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1,373,981.580.1%2,447,580.4711.39%

    注:此项关联交易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渭南市天然气公司采购天然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额

    (不含税销售收入)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不含税销售收入)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及管输劳务省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1,536,698.070.1%1,050,595.530.06%
    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及管输劳务省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47,667,770.702.5%21,944,305.971.30%
    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及管输劳务省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80,731,421.184.2%73,058,760.664.32%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及管输劳务省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112,968,809.705.9%130,270,381.887.71%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应收账款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1,888,050.16151,581.33
     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9,463,481.824,134,159.28
     渭南市天然气公司5,584,218.081,571,744.12
     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3,427,328.19/
     小 计20,363,078.255,857,484.73
    其他应收款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1,037,330.48
     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370,820.48
     小 计/1,408,150.96
    预收款项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549,326.64
     小 计/549,326.64

    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应付账款渭南市天然气公司2,156,331.581,011,687.03
     小 计2,156,331.581,011,687.03

    公司已对填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一定加强内部审核,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并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2-04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表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9月28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蕊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蕊女士因个人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张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