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圆桌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专 版
  • A10:股市行情
  • A11:市场数据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
    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
  •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纠纷案件的进展公告
  •  
    2012年10月9日   按日期查找
    A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5版:信息披露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
    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纠纷案件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
    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
    2012-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

      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简称“董事会”)于2012年9月25日发出公告,披露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物流公司”)因与供货商发生贸易纠纷,为追讨供货商所欠货物或资金,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立案审理。

      物流公司在从事钢材贸易中,由于上游供货商违约不履行到期合同,拖欠货物或资金,给物流公司带来巨大风险,同时也造成物流公司对下游客户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形成债务达人民币65037万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物流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99851万元,负债总额为72579万元。负债总额中的预收及应付账款和借款,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在应收货物或账款尚未全额给付或清欠的情况下,物流公司已无清偿能力。

      物流公司近期正全力配合法院追债,同时就贸易纠纷积极与有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为处理好相关纠纷及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物流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报告,物流公司决定向法院申请重整,期望在法院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获得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并使物流公司得以存续和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10月8日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同意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在法院主导下开展重整有关工作。

      本公司责成物流公司继续积极有效地追债,并且及时报告有关重大情况。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法院对物流公司重整的重大进展情况。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