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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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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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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辅酶Q10涉诉事项最新进展的公告
    2012-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2-03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辅酶Q10涉诉事项最新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之前曾公告:日本Kaneka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在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起诉本公司侵犯了其在美国刚刚取得授权的有关氧化型辅酶Q10制备工艺专利(U.S.Pat.No.7,910,340),后这一起诉案被转移至美国德州休斯敦地方法院审理(2011年8月26日,Kaneka公司主动撤销了其对本公司指控的所有请求)。同时, Kaneka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交了337调查申请,Kaneka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被告企业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公司在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的重要事项章节均详细披露了“关于公司产品辅酶Q10涉诉事项情况说明”,现将该涉诉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2年9月29日收到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执行法官Robert K.Rogers,Jr.于2012年9月27日发布的就“USITC”的关于某种辅酶Q10产品及其制造方法调查案(Inv.No.337-TA-790)的书面初步裁定。该决定包括,虽然Kaneka公司的专利(U.S.Pat.No.7,910,340)有效,但该专利未能在美国形成国内产业,公司辅酶Q10产品不侵犯U.S.Pat.No.7,910,340的第1,3-4,9-11,13-15,20-22,24-25,27,29-31,33-34,36-37,41-43和45项权利要求。

      目前,公司辅酶Q10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需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定。此外,本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在美国德州休斯敦地方法院起诉Kaneka公司的案件(要求法院裁定被告日本Kaneka公司的辅酶Q10专利无效,并裁决原告本公司没有侵犯专利)尚在进行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