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证券纠纷调解员
培训班在京举行
培训班在京举行
2012-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孙霖 ○编辑 衡道庆
9月27日至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期证券纠纷调解员培训班在京举行。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杨晓武在开班仪式致辞中指出,证券纠纷调解员要认真学习证券纠纷调解工作三项基本原则,遵守调解员行为规范。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林丽霞处长表示,证券纠纷调节工作要坚持实质公平原则,完善制度设计,做好案例总结工作。
杨晓武指出,证券纠纷调解员是证券纠纷行业调解过程中的纽带和桥梁,担负着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行业调解工作的重任,寄托着纠纷当事人及相关主体厚望。他要求调解员认真学习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纠纷调解工作三项基本规则,遵守调解员行为规范,提高调解工作技能,积累调解工作经验。
林丽霞指出,做好证券纠纷调解工作要坚持实质公平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利益;严格履行调解职责,研究完善制度设计;做好案例总结工作,对改进监管方法提出建议。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已经与36家地方证券业协会建立了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协作机制,并在全国范围内聘任了111名证券纠纷调解员,证券纠纷调解员分别来自监管部门、地方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为使证券纠纷调解员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提高对证券纠纷调解工作意义的认识,熟悉调解业务规则、掌握调解工作技能,中国证券业协会在首期调解员培训班结束后,还将在近期举办第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对所有已聘任的证券纠纷调解员和地方协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证券业协会副秘书长俞白桦也出席了本次开班仪式。此外,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我国调解制度的基本情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项目进展情况及现代商事调解理念与技术等问题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