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7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本部西山生产区停产搬迁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本部西山生产区年产17.5万吨聚氯乙烯树脂配套14.1万吨离子膜烧碱生产线于2012年6月27日整体停产进入搬迁程序。公司分别于2012年5月19日、6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搬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8)、《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7)。
根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确定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搬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2]25号)确定的搬迁补偿原则和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停产搬迁工作安排,公司已顺利完成停产搬迁的各项手续工作,具体如下:
一、资产评估工作
公司聘请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部西山厂区的资产(含厂区工业土地)进行评估,出具了《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产搬迁核实资产事宜所涉及的企业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12]第040号),确认截至2012年4月30日公司委托评估的部分资产账面价值27,277.46万元,评估价值为38,84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77.07万元,固定资产24,290.62万元,无形资产11,673.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2年5月26日公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产搬迁核实资产事宜所涉及的企业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12]第040号)。
二、土地注销登记和挂牌情况
(一)土地注销登记情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沙区西山路一宗土地使用权的通知》(乌国土资函[2012]1106号),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公司西山本部土地收回和注销登记工作。
(二)土地挂牌情况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了挂牌出让公告(市国土挂告字[2012]5号),公司本部西山路厂区土地使用权挂牌编号为2012-C-039。根据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挂牌申请补偿条件的专项审核报告》(驰天会专审字[2012]1-106号),2012年6月20日公司与土地竞拍企业新疆百新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新佳城”)签订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搬迁补偿条件备忘录》,百新佳城同意确认西山搬迁损失为38,840.69万元,同意除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依规计提专项部分外的搬迁损失金额均由百新佳城补足,并给予中泰化学职工安置和住房补偿等。
(三)土地挂牌成交及搬迁补偿确认情况
2012年6月25日,百新佳城通过土地公开挂牌竞价成交取得了公司西山本部生产区地块,《挂牌成交确认书》确定该地块成交价为11,050万元。
2012年7月6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与百新佳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2年9月24日,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工会鉴证,公司与百新佳城签订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补偿框架协议》,双方对资产公允价值损失补偿、资产交割、公司员工安置补偿进行了确认,主要内容如下:
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的补偿:
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资产公允价值损失合计金额为38,840.69万元,其中: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将西山本部生产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依规计提专项部分后7,593.27万元返还至中泰化学;百新佳城支付剩余资产公允价值损失补偿金额为31,247.42万元,百新佳城保证上述资金在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15日内付清。
资产的交割:
自评估基准日2012年4月30日至中泰化学西山生产区停产日,百新佳城同意相关设备仍由中泰化学使用,不计收任何费用,百新佳诚付清补偿金之日交付给百新佳城,并以该日为资产交割日;并确认评估基准日2012年4月30日至中泰化学停产日之间发生的相关资产折旧等费用由中泰化学自行承担。
公司员工的安置补偿:
根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搬迁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稳定的精神,百新佳城同意给予中泰化学职工安置和住房补偿,本次地块上开发的部分房屋以接近于成本价的优惠价出售给公司职工。
2012年9月25日,百新佳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乌国用[2012]第0038785号、乌国用[2012]第0038786号)。
三、搬迁补偿条件的兑现情况
(一)资产公允价值损失补偿款的支付情况
1、2012年9月30日,百新佳城已向公司支付31,247.42万元资产公允价值损失补偿金。
2、2012年10月8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将西山本部生产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依规计提专项部分后7,593.27万元返还至公司。
截止2012年10月8日,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资产公允价值损失合计金额为38,840.69万元已全部到账。
(二)员工的安置情况
截止2012年10月8日双方已妥善解决公司本部西山生产区员工的就业问题;公司员工住宅安置待该地块开发建设后予以安置补偿。
(三)资产交割情况
截止2012年10月8日双方已完成本次停产搬迁涉及资产的交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乌鲁木齐市财政局7,593.27万元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百新佳城向公司支付的31,247.42万元扣除停产搬迁资产账面价值后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增加公司当期收益约4,35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