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再次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再次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1、2011年8月12日,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51,475,016股(2011年10月24日自愿追加锁定前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9.02%)中的104,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20.27%)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以下简称:通化建行),为本公司向通化建行信用贷款一笔30,000万元,一笔32,000万元,共计62,000万元提供质押,其中14,670,000股股票已于2012年7月12日解除质押。
上述股票质押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info.com.cn上的第2011-036号公告上;部分解除质押于2012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info.com.cn上的第2012-025号公告上。
201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函告,质权人将上述剩余质押股票89,330,000股于2012年7月18日解除质押。
2、2010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51,475,016股(2010年3月19日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2011年5月23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为73,96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49.02%)中的115,600,000 股(2010年3月19日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2011年5月23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为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53%,)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为延边鑫悦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43,390,000股股票已于2012年1月18日解除质押。
上述股票质押公司于2010年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info.com.cn上的第2010-006号公告上;部分解除质押于2012年1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info.com.cn上的第2012-005号公告上。
201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函告,质权人将上述剩余质押股票72,210,000股于2012年9月25日解除质押。
二、股东股权再次质押情况
1、2012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函告,获悉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6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1.70%)质押给通化建行,为本公司向通化建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7月27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登记手续之日止。
2、2012年9月29日,康平公司通知本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80,1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5.61%)质押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与康平公司签订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下的权利实现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2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9月25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登记手续之日止。至此,康平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224,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80%)。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