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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 “华鑫证券”、“数米基金销售”)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0月12日起,华鑫证券、数米基金销售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代理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前端收费121001 后端收费128001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前端收费121002 后端收费128002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121003(无后端收费)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前端收费121005后端收费128005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混合前端收费121006后端收费128006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前端收费121008后端收费128008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121009(无后端收费)
    国投瑞银货币A 级份额121011(无后端收费),B 级份额128011(无后端收费)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A类份额 121012 B类份额128012

    C类份额128112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161207(无后端收费)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LOF)前端收费161211后端收费161212
    国投瑞银新兴市场股票(QDII-LOF)161210(无后端收费)
    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前端收费161213后端收费161215
    国投瑞银中证资源指数(LOF)前端收费161217后端收费161218
    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LOF)前端收费161219后端收费161220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121010

    二、对于同时具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业务的基金,华鑫证券、数米基金销售仅代理基金前端收费业务,后端收费业务暂未开通。

    三、华鑫证券、数米基金销售同时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分别以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对于华鑫证券定投业务,暂不开通国投瑞银货币B的定投业务,其他基金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对于数米基金销售的定投业务,除国投瑞银货币B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手续费)外,其他基金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

    四、除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国投瑞银货币外,上述基金将同时参加华鑫证券已开通的自助式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申购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内容以华鑫证券相关规定为准。

    除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国投瑞银货币外,上述基金将同时参加数米基金销售已开通的在线基金交易平台-数米基金超市(market.fund123.cn)和销售网点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申购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内容以数米基金销售相关规定为准。

    五、对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LOF)、国投瑞银新兴市场股票(QDII-LOF)、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国投瑞银中证资源指数(LOF)、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LOF),数米基金销售仅代理基金的场外相关业务。

    六、华鑫证券、数米基金销售同时开办国投瑞银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包括: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国投瑞银稳健增长混合、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国投瑞银货币、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

    七、咨询方式

    1、华鑫证券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2、华鑫证券网站:www.cfsc.com.cn

    3、数米基金销售客服电话:4000-766-123

    4、数米基金销售网站:market.fund123.cn

    5、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6、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华鑫证券、数米基金销售各营业网点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0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办理

    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2年10月12日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10月14日,第三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2012年10月12日,即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2年10月12日。

    二、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瑞和300场外份额、瑞和300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

    三、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一)瑞和300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折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300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和300份额(或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若2012年10月12日,瑞和300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36元,投资者A、B、C、D分别持有1231份瑞和300场外、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则,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0.836/1=0.836

    (实际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将根据系统设置保留小数点后9位)

    折算后,

    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1231×0.836=1029.12份

    B持有的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0.836=1029份

    C持有的瑞和小康份额数=1231×0.836=1029份

    D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数=1231×0.836=1029份

    2012年10月12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投资者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1029.12份,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B、C、D持有的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数取整数计算,均为1029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瑞和300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300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新增份额将全部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

    1、瑞和300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瑞和300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3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瑞和300份额的份额数×瑞和300份额的折算比例

    瑞和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前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数×[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1]

    折算前、后,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数不变。

    瑞和小康份额(或瑞和远见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折算后瑞和300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瑞和300份额的总份额数=瑞和3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瑞和小康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瑞和远见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瑞和300份额的场内份额

    例2:假若2012年10月12日,折算前瑞和300、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净值分别为1.08元、1.128元、1.032元,投资者A、B、C、D分别持有1231份瑞和300场外、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则,

    瑞和300份额的折算比例=1.08/1=1.08

    瑞和小康份额的折算比例=1.128/1=1.128

    瑞和远见份额的折算比例=1.032/1=1.032

    (实际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将根据系统设置保留小数点后9位)

    折算后,

    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1231×1.08=1329.48份

    B持有的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1.08=1329份

    C持有的瑞和小康份额数=1231×1.000=1231份

    C持有的新增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1.128-1)=157份

    D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数=1231×1.000=1231份

    D持有的新增瑞和300场内份额数=1231×(1.032-1)=39份

    2012年10月12日日终折算后,本基金所有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投资者A持有的瑞和300场外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1329.48份,新增98.48份,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B持有的瑞和300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为1329份,新增98份;投资者C持有瑞和小康份额不变,仍为1231份,新增持有瑞和300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为157份;投资者D持有的瑞和远见份额不变,仍为1231份,新增持有瑞和300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为39份。瑞和300场内、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份额数均取整数计算,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前后,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价值,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无实质变化。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R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及瑞和小康、瑞和远见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R+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瑞和小康、瑞和远见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R+2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瑞和小康、瑞和远见10:30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即R+2日)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前收盘价为前一交易日(即R+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由于瑞和小康、瑞和远见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基金市值在折算前后可能发生变化。

    五、重要提示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0日

    关于国投瑞银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折算后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2年10月1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瑞和300份额、瑞和小康份额及瑞和远见份额办理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2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办理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即瑞和小康、瑞和远见复牌首日(2012年10月16日),瑞和小康、瑞和远见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分别为前一交易日(2012年10月15日)瑞和小康、瑞和远见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瑞和小康、瑞和远见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瑞和小康、瑞和远见的基金市值在折算前后可能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