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规划获批
201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温婷 ○编辑 邱江
本报独家获悉,《福建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已获批,并有望于近期发布。《规划》拟将包括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内的19万平方公里区域作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将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作为福建发展的重要战略。
今年8月,福建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到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8%以上。
按照此前初步制定的《规划》方案,福建省拟将13.6万平方公里海域,以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沿海六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陆地面积5.4万平方公里作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并加强与我国台湾地区的两岸海洋开发深度合作以及周边地区的涉海领域区域合作。此次《规划》获批后,福建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将从编制完善海岸带综合规划、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等专项规划,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重大项目,开展海水淡化扶持政策制定及试点示范,以及做大做强港口经济等方面推动《规划》方案的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