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报告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中华企业频售物业套现16亿
    80亿元短期负债之压仍难解
  • 拟斥资1亿美元参与定增
    昊华能源欲主政非洲煤业
  • “万保招金”前三季销售业绩续奏凯歌
  • 中海油服
    新添一座半潜式钻井平台
  • 新疆准东开发区
    戴上“国”字帽
  • 隧道股份、浦东建设
    中标道路工程项目
  • 信息披露不及时 五公司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 乙二醇三季度涨价近三成
    丹化科技华鲁恒升业绩有“盼头”
  • 北新路桥
    获海外5.4亿元大单
  • 杭锅股份签搬迁补偿协议
  •  
    2012年10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A5版:公司·动向 上一版  下一版
     
     
     
       | A5版:公司·动向
    中华企业频售物业套现16亿
    80亿元短期负债之压仍难解
    拟斥资1亿美元参与定增
    昊华能源欲主政非洲煤业
    “万保招金”前三季销售业绩续奏凯歌
    中海油服
    新添一座半潜式钻井平台
    新疆准东开发区
    戴上“国”字帽
    隧道股份、浦东建设
    中标道路工程项目
    信息披露不及时 五公司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乙二醇三季度涨价近三成
    丹化科技华鲁恒升业绩有“盼头”
    北新路桥
    获海外5.4亿元大单
    杭锅股份签搬迁补偿协议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信息披露不及时 五公司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201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见习记者 王雪青 ○编辑 全泽源

      

      近日,国恒铁路、ST金谷源、钱江摩托、隆平高科和ST南江B五家公司接连收到深交所开出的“罚单”。其中,国恒铁路、ST金谷源、钱江摩托皆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按照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或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且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监管部门指出,国恒铁路、ST金谷源、钱江摩托三家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当事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因此,深交所给予国恒铁路、ST金谷源、钱江摩托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的处分。

      除因经营惨淡且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修正公告的三家公司外,隆平高科则因未及时披露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情况被施以“黄牌”。

      经监管部门查明,2011年2月15日,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大新”)与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大新威迈”)签订协议,拟吸收合并新大新威迈,合并后新大新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平高科”)17.24%股份。2011年12月28日,新大新吸收合并新大新威迈获得工商部门核准。但新大新直至2012年3月20日才对外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监管部门指出,新大新作为收购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新大新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伍跃时,知悉上述吸收合并及股份权益变动事项,但未督促新大新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新大新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此,深交所给予新大新及伍跃时通报批评的处分。

      此外,ST大路B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今年7月26日起停牌至今,9月25日刚更名为ST南江B,次日即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监管部门查明,2010年12月3日,ST大路B的全资子公司承德县荣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益达”)与承德县财政信用发展公司签订协议,荣益达以5632.95万元受让承德县财政信用发展公司竞买取得的原帝贤公司涉案机器设备和工商银行承德县支行抵押设备,该交易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4.6%。

      上述协议签订后,荣益达另委托承德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对此批设备进行了拍卖,共计取得拍卖所得1.3亿人民币,并于2010年12月19日、2010年12月20日分别与买受人柳爱华、李瑞签订设备转让协议书,该交易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72.3%。

      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某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时,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对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署及资产的购买与处置,ST大路B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迟延至2012年6月20日才进行披露。

      监管部门指出,ST大路B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陈荣、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安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此,深交所给予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二人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