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2-37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9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公司董事长汪云曙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实施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项目的议案》
结合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导向及公司贵金属催化剂产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拟实施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高性能稀土基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器研发及国V催化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Ⅰ、项目概述
①、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贵研催化公司于近日获得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信委下发和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工信部批复同意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高性能稀土基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器研发及国V催化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国家专项项目”)之批复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有关文件的通知》(云发改高技[2012]1463号)和《关于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2]1743号)。该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工信部批复同意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由贵研催化公司牵头,联合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卡达克汽车高新技术公司8家共同承担。项目计划总投资41,739.3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8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3,739.31万元。
②、项目国拨经费情况
项目国家补助资金8000万元,构成如下:
●4500万元用于贵研催化公司产业化建设;
●1100万元用于贵研催化公司产品研发;
●1500万元用于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家承担单位技术研发;
●600万元用于贵研催化公司产品市场推广;
●300万元用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卡达克汽车高新技术公司的整机示范。
③、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项目企业自筹资金部分拟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解决。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配股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80,000.00 万元,其中33,739.31万元用于投资国Ⅳ、国Ⅴ机动车催化剂产业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2012年7月11日,公司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Ⅱ、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采用先进稀土基材料合成技术、新型贵金属减量化技术、高精准涂覆技术、高效烧结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汽油车国V催化器的产业化,产品生产规模达到400万升/年,配套稀土催化材料生产规模达到800吨/年,产品性能满足国V要求,实现4-8个车型的国V汽车尾气催化剂器件整机示范,产业建设水平达到国际先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期3年。国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
Ⅲ、本项目与募投项目的关系。
募投项目是本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实施将以募投项目作为基础和支撑。由于国家对国V催化剂产业化制造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国家补助资金投入将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高智能化、高精准化等高端制造技术的优化设计和集成,将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到国际先进水平。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3,739.31万元,其产业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400万升/年国Ⅳ/国Ⅴ催化剂生产线;2)800吨/年催化材料生产线;3)催化材料检测平台、质量检测平台和催化剂产品性能测试平台;4)生产综合大楼;5)配套公辅设施(含环保设施等)。
本项目使用国家匹配资金8000万元,在募投项目基础上新增投入包括:1)研发投入2600万元。主要用于研发过程使用的贵金属、稀土等原材料费用、燃动费用、测试费用和国V催化剂测试技术平台的建设费用等;2)产业化建设投入4500万元。主要用于智能化生产数据系统管理平台建设(配套400万升/年催化剂生产线、800吨/年催化材料生产线)、高精准涂覆模块建设、高效烧结模块建设、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和定型试生产(包括试生产运行、爬坡运行两阶段);3)市场推广应用投入900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应用过程催化剂样件制备、整车配套试验、发动机台架模拟试验发生的材料、燃动、测试和差旅费用等。
综上,募投项目资金用于汽车尾气催化剂产业化扩产扩能,国家补助资金用于产品研发、设计集成高端制造技术及产品市场推广,国家补助资金的新增投入将对募投项目形成补充和支撑,最终建成具备国际先进制造水平的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器生产线,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已经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国家补助资金8000万元用于项目新增投入和建设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Ⅰ、项目资金来源:资本市场融资及国家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从事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及使用产生影响。
Ⅱ、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201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国家补助资金投入将在产品研发、高端制造技术的优化设计和集成以及市场推广应用方面对募投项目形成补充和支撑,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Ⅲ、项目的实施将促进贵研催化公司产品研发能力、产品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将有力推动我国环保事业、汽车工业及稀贵金属产业的发展,有效提升我国汽车及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还将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国内机动车催化剂行业的领先地位,为企业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子公司实施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3,906,390.63元(其中利息收入498,017.63元)对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简称“易门资源公司”)增资,其中70,000,000元增加为注册资本,其余3,906,390.63元转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向易门资源公司增资273,906,390.63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498,017.63元)。至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已增资完毕,易门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50,000,000元增至320,000,000元,公司仍持有易门资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2-39 )。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同意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贵研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在永兴贵研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郴州财智持有永兴贵研公司49%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公告》(临2012-40)。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1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预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拟对年初制定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中的最高持仓金额、最高持仓保证金及部分金属品种最高持仓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2年度最高持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8000 万元,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55000万元,各金属品种的最高持仓规模为:黄金280千克,白银30000千克,铂200千克,钯650千克,铑120千克。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调整201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预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2-41 )。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行为,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将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906,390.63元(其中利息收入498,017.63元)向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公司对永兴贵研公司控股权的影响,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在永兴贵研公司的权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1、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涉及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未违背公司在非公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子公司实施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预案》四项议(预)案。认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国内机动车催化剂行业的领先地位,为企业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实施增资,切实履行了公司在非公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持有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公司对子公司控股权的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对201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进行调整以满足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需求,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调整201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预案》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2-38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9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洪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经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12-39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门资源公司”)
2、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73,906,390.63元(其中利息收入498,017.63元)对易门资源公司增资
一、本次增资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114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80.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1,231,1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22,807.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73,408,373.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09KMA1066-1-1《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2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易门资源公司增资的方式完成,并由易门资源公司负责本次募投项目的组织、策划、建设和运营。
3、201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00,000,000元对易门资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易门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0,000元增至250,000,000元。
4、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906,390.63元(其中利息收入498,017.63元)对易门资源公司增资。其中70,000,000元增加为注册资本,其余3,906,390.63元转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向易门资源公司增资273,906,390.63元(其中利息收入498,017.63元)。至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已增资完毕,易门资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50,000,000元增至320,000,000元,公司仍持有易门资源公司100%股权。
二、增资标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
2、住 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
4、法定代表人:郭俊梅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 贵金属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加工制造;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
7、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易门资源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公司将增资73,906,390.63元(其中利息收入498,017.63元),其中70,000,000元增加为注册资本,其余3,906,390.63元转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易门资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320,000,000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易门资源公司增资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完善公司贵金属产业链,推动公司贵金属产业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使用募集资金向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行为,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将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906,390.63元(其中利息收入498,017.63元)向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增资。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12-4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
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贵研公司”)另一方股东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永星”)的《股权转让通知书》,郴州永星拟将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公司49%股权全部转让给郴州财智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财智”)。201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决定放弃在本次交易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郴州永星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公司49%的股权,属于公司关联人,公司放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的优先受让权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主体情况
(一)出让方简介
公司名称:郴州永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兴县柏林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时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贵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贵研公司49%的股权,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受让方简介
公司名称:郴州财智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路8号五岭新天地17楼170A5号
法定代表人:王时璋
注册资本:人民币980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 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名 称: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兴县柏林镇工业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庄滇湘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产品加工、销售及有色金属分析、检测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郴州永星持有其49%的股权。
四、交易主要内容
郴州永星拟将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公司49%的股权以1:1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郴州财智,转让金额为980万元。本公司作为永兴贵研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依法对该部分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放弃在本次交易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郴州永星拟以980万元将其所持有的永兴贵研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郴州财智。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资本性支出增加,需投入大量资金,同时,为了维护公司与合作方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保持永兴贵研公司本地业务的优势和竞争力,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公司决定放弃在本次交易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在永兴贵研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郴州财智持有永兴贵研公司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公司对永兴贵研公司控股权的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放弃优先受让权,对公司在永兴贵研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公司对永兴贵研公司控股权的影响,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在永兴贵研公司的权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2-41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2年10月26日 上午9:30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2年10月19日
3、会议地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A1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201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1、截止2012年10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投资发展部收到传真为准。未及时在本公司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但截止2012年10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仍可出席会议。
3、登记时间: 2012年10月23日 9:00—11:30 14:30—16:00
4、登记地点: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五、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刚 剑 陈国林
邮 编:650106
联系电话:(0871)8328190 8328045 传 真:(0871)8326661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1 | 《关于调整201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策略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 :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