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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家上市公司
    齐陷钢贸风波
    2012-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家上市公司

      齐陷钢贸风波

      1

      “托盘”被拖下水

      自8月底公布子公司价值2000余万元的货物存在风险后,中钢天源至今未再进一步透露该笔损失的现状。

      在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限制对钢贸商贷款等多重背景下,钢贸圈长期流行着钢材的民间质押融资,俗称“托盘”,简单来说,即是钢贸商将钢材在一段时期内的货权转至国企、上市公司等有实力企业,从而获得短期融资,到期后钢贸商偿还资金以拿回钢材货权。

      在这种交易中,钢贸商获得流动资金,而国企、上市公司等被称作“二银行”的托盘方也获得类似“佣金”的收益。

      贪婪逐利的钢贸圈一直把“托盘”演绎得淋漓尽致,同一笔钢材长期处于重复质押的状态。原因很简单,“钢材高价时代,每吨钢材买卖成本四、五千元之下可能才有几十元的利润,钢贸商想方设法多融资以便一次性吃进更多钢材谋取更大利润,办法就是长期将钢材重复质押融资托盘,风险一直在累积。”有业内人士如此分析。

      钢贸商往往有关联的仓储公司帮忙一起造假仓单,推动重复质押,而有利可图的国企和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也逐渐懈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中钢天源此前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钢天源(马鞍山)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贸易公司”)持上海兴扬仓储有限公司出具的仓单,要求提取上海金舆商贸有限公司出售给贸易公司的货物时,无法进入仓库。

      公告还透露,已获知上海金舆、兴扬仓储可能涉及违法行为,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导致无法提取货物。根据公司与上海金舆签订的合同及兴扬仓储出具的仓单,贸易公司存放于兴扬仓储的货物价值2000余万元。

      据调查,兴扬仓储与上海金舆是一对关联公司。兴扬仓储处理后续事宜的留守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中钢天源也是属于替上海金舆“托盘”性质的。

      兴扬仓储人士证实,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正在立案侦查,“是牵扯到钢贸的经济案件。不能进入仓库,是因为有多个合同纠纷,经济案件正在处理。”

      据悉,上海金舆法人代表郭锐仁已被警方控制,账务也已遭封存。

      伴随“托盘”的,往往是同一货物被重复质押,一笔钢材卖给多主,从而导致事发后多个国企或者上市公司争夺同一笔货物,无法保障权益。

      兴扬仓储方面人士表示,上海金舆面临诉讼风暴,难逃破产。

      “重复抵押的话,问题就比较复杂,要看司法程序如何走了,一般情况就是指望拍卖了。”中钢天源方面人士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

      2

      仓储“躺着也中枪”

      按照厦门信达所说的,它只是把两笔钢材存储在钢贸商那里出了问题。

      厦门信达8月31日公告称,8月,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上海宝源旺仓储有限公司、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返还公司存放于上述仓库的钢材或赔偿相应货物损失。

      厦门信达与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于去年9月签署仓储服务协议,厦门信达将所有的钢材交对方保管,对方也出具了相应库存单。此后,厦门信达向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提取 16114.8吨钢材时,对方则拒绝将存储的货物如约交付。

      厦门信达与上海宝源旺仓储有限公司则是于今年4月签订仓储合同的,仓储合同签订后,厦门信达将购买的钢材交对方保管,对方出具了相应的入库单。此后,厦门信达同样是在向对方申请提取11173.595吨钢材时,被对方拒绝。

      值得注意的是,替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宝源旺仓储有限公司承担货物损失赔偿连带责任的是同样的三方——上海中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弓远实业有限公司、宋光宇。

      其中,上海中琦贸易有限公司为上海钢贸商会冷轧分会副会长单位,曾获上海“贸易量50强”和“板材类20强”称号,2007年年销售量即达15万吨,年销售额逾10亿元。宋光宇则为上海中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好在厦门信达“下手”较快,获得了相关财产保全。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已经查封、冻结、扣押被告上海宝源旺仓储有限公司、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中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弓远实业有限公司、宋光宇的财产,价值以案值为限。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海宝源旺仓储有限公司、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查封了总重量约26000吨的钢材,价值约8000万元。

      一家钢铁类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华东的仓库和钢贸商多多少少出了问题,总体影响还是蛮大的。

      3

      代银行监管遭遇尴尬

      中储股份昨日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接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4份应诉通知书,皆为建行无锡城南支行诉无锡当地钢贸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4笔借款本金分别为800万元、950万元、950万元和800万元,合计3500万元,北京中储物流皆被追加为被告。

      虽然案值不大,但北京中储物流卷入其中的方式却比较特殊。

      无锡4家钢贸商——无锡皇亿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无锡鸿宏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无锡蓥硕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和无锡川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于去年12月末分别与建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皆为6个月,即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6月20日止,贷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按季结息。

      同日,钢贸商和建行分别签署了《动产质押合同》;同时,钢贸商、建行及北京中储物流签署了《动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对钢贸商提供的质物,由北京中储物流依监管协议代建行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公告显示,上述4家钢贸商无法到期偿还借款,而北京中储物流负责监管的质物也离奇地出现“灭失”——质物消失不见,北京中储物流由此被追加为被告。

      由于货物存放在北京中储物流的仓库中,因此,后者在收储仓储费用的同时,天然具有监管责任。“没有银行的允许,中储是不能动这批货的。关键就在于,中储的工作人员是否听从贸易商的要求,随意移动了货物。”无锡一位资深钢铁从业人士昨日告诉本报记者,中储作为中字头国企,理论上不可能如社会仓储企业那样,刻意开具虚假仓单将货物进行重复质押。出了此类事件,很有可能是中储个别内部工作人员出现问题,是典型的管理问题。

      4

      钢厂反被钢贸商骗

      马钢股份在这场钢贸危机中的角色尤其尴尬,因为其并非被重复质押无法提货,也非“托盘”业务导致风险,而是其全资的物流公司有总计8亿元的巨额货款/货物被钢贸公司拖欠,最后导致要向法院申请重整。如此看来,一些大国企的风控机制,实在无法令人乐观。

      9月25日,马钢股份披露,今年4月至8月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钢裕远物流在向9家供货商及1名自然人预付共计8亿余元货款后,对方既不供货也不退款,公司已于9月21日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月8日,马钢在港上市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告,裕远物流由于债务严重,已经决定向法院申请重整。母公司马钢集团业已同意此决定。

      公告显示,截至9月30日,马钢裕远物流账面资产总额约9.99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约7.26亿元。负债总额中的预收及应付账款和借款,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在应收货物或账款尚未全额给付或清欠的情况下,“马钢裕远物流已无清偿能力”。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裕远物流虽为马钢子公司,但并不限于马钢所产钢材的买卖。由于部分客户需要采购的钢材马钢本身并不能生产,因此,裕远物流一直都有外采钢材销售的业务。没想到居然爆发了如此集中且大规模的欠款事件。

      之所以被拖欠,据马钢人士此前的解释,因为上述钢贸企业陷入了资金困境,“近期马钢领导正集中精力处理该事务,希望能尽量追讨回来。”再经进一步梳理,上述被欠的8亿元货款中,有5.6亿元与在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77号蓝天大厦办公的4家公司有关。业内人士表示,虽目前无法确定他们是否为关联企业,但同一个老板注册多家企业,让这些关联公司互相担保证明信用,是钢贸圈长期以来的潜规则。

      一般而言,不管是钢贸商向大钢厂订货,还是反之,钢贸商在与大钢厂的关系中都处于明显弱势的地位。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说,“先收钱再发货的也应该是钢厂才对。因此,马钢事件令业内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