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ST南纺 编号:临2012-53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10日在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南泰大厦403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4,100,62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38 |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2年9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淑萍女士因公出差,董事会推举董事奚建平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4,100,6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终止合作开发项目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终止与江苏嘉华实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发项目“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并分得“东湖花园住宅小区”项目收益补偿款950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详见《关于终止合作开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4,100,6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金明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