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8日,《新财经》刊登并被各网站转载的标题为《紫鑫药业:刀口舔血》的报道,报道中对公司财务报告有关数据产生质疑,公司十分关注上述报道,并对报道中涉及事项逐一核查。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道所述事项及公司说明
1、报道中称“公司人参产品低毛利率不正常,二季度收入、利润的增幅如此巨大让人生疑,进而怀疑公司销售人参没有经过流通环节,自己卖给了自己”。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说明如下:
(1)2012年4月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对公司销售客户走访过程中,注意到其中一个客户虽然于2011年末收到对其销售的人参产品,但是尚未完成验收入库工作,原因一是该客户采购人参产品数量多,品类多,有2系列8个大类61品种;二是需要检测指标较多,包括性状特征、含水量、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三是收到人参货物已是2011年末,年底事务繁多,距2012年春节较近,其仅对产品外观等性状特征进行了查验,未对其他指标进行检测。所以,根据公司与该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对方完成产品验收入库,才能确认产品归属权的转移。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在2011年度未确认该笔收入,而公司在2012年第二季度收到对方的验收确认函,故将此笔销售收入11,155.50万元确认到2012年第二季度,导致了公司第二季度的收入、利润较第一季度有大幅增加。
(2)公司第二季度除人参产品销售因素外,中成药重点品种“四妙丸”、“藿胆片”等在上半年销售大幅上涨,也导致了公司第二季度的收入、利润较第一季度大幅增加。
(3)2011年公司人参产品销售收入62,440.85万元,销售成本为33,985.38万元,毛利率为45.57%。其中销售2010年度加工生产的人参产品收入为34,691.35万元,成本为14,756.74万元,毛利率为57.46%;销售2011年度加工生产的人参产品收入为27,749.50万元、成本为19,228.64万元,毛利率为30.71%。而公司2011年上半年销售人参产品全部为2010年度加工生产的,收入为24,086.98万元,成本为11,043.91万元,毛利率为54.15%,2012年第二季度销售的人参产品是2011年度9-10月采购的鲜参加工生产的,2011年度鲜参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了公司人参产品毛利率较以前下降。
2、报道通过对比其他地区野山参价值,暗指公司野山参收购价格偏高。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近年来野山参因其稀缺性价格上涨,野山参的价格也是根据其年限、产地、品相、收藏价值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的。公司取得野山参的入账依据为:公司与供货方签订的野山参购销协议书,并且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货款,野山参在2011年7月份开始至2011年年底陆续验收入库。同时公司也聘请了相关机构作为第三方对野山参的真伪进行了验证,并取得鉴定证书。本公司采购的野山参从合同的订立、付款、到野山参的鉴定和入库,购销双方交易过程真实、完整,野山参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至公司,同时野山参的成本可以准确的计量,符合财务入账的要求。
3、报道中称公司囤积人参待涨,导致财务状况恶化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1)2010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做大做强人参产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目标”。省政府加大对人参产业的扶持力度,实现了新一轮人参产业经济繁荣, 2010年和2011年人参需求量大幅增加,人参价格也随之大幅上涨,2012年种植人参又获批成为新资源食品,人参的需求量将会更加上扬,目前,公司人参食品已经推向市场,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原材料的供应,2012年度公司暂停销售人参产品。
(2)大幅采购原材料确实会给公司带来资金压力,公司将通过加速应收账款的收回和获取金融机构的支持来解决此项问题。
二、其他说明
1、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力。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