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8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2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79)。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完善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2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0月11日-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15:00-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见2012-078号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二)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信函登记以截止到2012年10月11日下午17:30前收到的股东信函为准。
(三)登记时间
2012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四)登记地点
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联系人:刘平、高丽君
电话:0416—8350777、8350566;
传真:0416—8350004;
邮编:1212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0”。
2.投票简称:“金城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对应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议案序列号。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出会议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见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议案1 | 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出资人会议的,须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在出席出资人组会议时向管理人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一 | 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择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8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股份”或“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城股份于2012年4月27日公布了《2011年年度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于2012年5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受理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金城股份目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若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该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2012年5月22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作出(2012)锦民一重破字第000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锦州永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金城股份重整一案,同时并指定金城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2年9月24日召开,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经两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详见2012-076号公告)。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同日下午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2012-077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出资人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公司在与出资人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经锦州中院决定,就重新制订的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2012-078号公告)提交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详见2012-079号公告)。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金城股份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金城股份被宣告破产,该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金城股份能否恢复上市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82
关于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股权评估价值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前期公司公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后,个别媒体及投资者对重组方朱祖国先生拟赠予公司的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股权评估价值及后续拟注入资产的价值非常关注,并质疑其是否具备注入15亿元资产的能力。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60732210001901
住所:兴国县社富乡九山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祖国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实收资本:伍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铅、锌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9日
营业日期:2002年8月29日至2022年8月28日
组织机构代码:79477503-4
(二)企业历史沿革
1、2002年8月29日恒鑫矿业设立
2002年8月29日,自然人章健、郭海建以现金出资设立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兴国县将军大道(农信社对面),经营范围为铅锌矿收购、销售。股东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章健 | 30 | 60 |
郭海建 | 20 | 40 |
合计 | 50 | 100 |
第1期出资60,000元,已经江西赣州艺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8月28日审验,并出具赣艺会验字【2002】第085号验资报告。第2期出资440,000元,已经江西赣州艺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9月2日审验,出具了赣艺会验字【2002】第086号验资报告。
2、2003年1月20日股东变更
2003年1月20日,经股东协商同意,郭海建将其持有的股份以20万元转让给蒋笑荣。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有瑕疵,未经股东会批准且无股东会决议。
变更后股东出资金额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章健 | 30 | 60 |
蒋爱荣 | 20 | 40 |
合计 | 50 | 100 |
3、2003年6月30日公司住所变更
2003年6月25日,公司与兴国县社富乡杨梅村委会签订《关于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的协议书》,协议约定开发范围、征地标准等,但未明确开采范围及相关资质许可等。2003年6月30日,公司申请将其住所变更为社富乡九山村。
4、2007年6月28日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7年6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规定:公司原股东章健、蒋笑荣将占有公司100%股权作价500,000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合同列明转让价款为68万元,验资实际为50万元)转让给俞中江、赖小明,其中俞中江出资260,000元受让52%,赖小明出资240,000元受让48%。
2007年6月26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4,500,000元,由变更后的股东俞中江、赖小明缴足,其中俞中江认缴2,34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52%,赖小明认缴2,16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48%,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以上资金合计5,000,000元已经江西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审验,出具了赣联会验字【2007】第06153号验资报告。
变更后股东出资金额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俞中江 | 260 | 52 |
赖小明 | 240 | 48 |
合计 | 500 | 100 |
5、2009年5月7日股权转让
2008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俞中江、赖小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俞中江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52%股权转让给赖小明,合同未列明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后赖小明持有公司100%股权。
2009年5月7日,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上股权转让协议。
变更后股东出资金额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赖小明 | 500 | 100 |
6、2009年6月19日股东变更
2009年6月19日,公司股东赖小明与自然人朱祖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赖小明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100%股权转让给朱祖国,合同未列明转让价款。同日,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上股权转让协议。
变更后股东出资金额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祖国 | 500 | 100 |
7、2010年4月28日股权转让
2010年4月28日,公司股东朱祖国与自然人潘悟霞、张崇丰、王金云及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朱祖国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3%股份以人民币15万元转让潘悟霞、3%股份以人民币15万元转让张崇丰、9%股份以人民币45万元转让王金云、20%股份以人民币100万元转让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同日,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上股权转让协议并重新拟订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祖国 | 325 | 65 |
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20 |
王金云 | 45 | 9 |
潘悟霞 | 15 | 3 |
张崇丰 | 15 | 3 |
合计 | 500 | 100 |
8、2010年11月15日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15日,公司股东朱祖国、王金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金云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9%股份以人民币45万元转让给朱祖国。同日,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上股权转让协议并重新拟订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祖国 | 370 | 74 |
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20 |
潘悟霞 | 15 | 3 |
张崇丰 | 15 | 3 |
合计 | 500 | 100 |
9、2012年6月15日股权转让
2012年6月15日,公司股东朱祖国、潘悟霞、张崇丰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潘悟霞、张崇丰分别以1.365万元的价格向朱祖国转让其持有的恒鑫矿业0.273%的股权;公司股东朱祖国与施献东、朱菊英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祖国以13.63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2.727%的股权转让给施献东,朱祖国以1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3%的股权转让给朱菊英;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2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平易缙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日,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率以上股权转让协议并重新拟定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祖国 | 344.095 | 68.819 |
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75 | 15 |
上海平易缙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 | 5 |
朱菊英 | 15 | 3 |
潘悟霞 | 13.635 | 2.727 |
张崇丰 | 13.635 | 2.727 |
施献东 | 13.635 | 2.727 |
合计 | 500 | 100 |
此外,2012年8月13日,朱祖国与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园城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朱祖国将其持有恒鑫矿业10%的股权转让给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烟台园城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过户变更登记。
二、恒鑫矿业股权价值评估情况
(一)总体评估情况
根据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12】88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全文附后),以201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恒鑫矿业总资产的账面值31,848.58万元,评估值为67,105.74万元,增值率为110.70%;总负债的账面值为27,245.26万元,评估值为31745.26万元,增值率为16.52%,负债增加4500万元系在评估报告出具日,矿权评估对象所对应的采矿许可证尚未办理,评估所采用的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尚未处置,经咨询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评估范围内的储量预计需缴纳4,500.00万元采矿权价款,故将该金额在其他应付款列示。按照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计算,恒鑫矿业全部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35,360.48万元,比账面值4603.32万元增值30,757.16万元,增长率668.15 %,增值详细原因如下:
1、存货评估增值18,781.05万元,增值率463.73%,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委托方申报的尾矿库未在账面反映,依据江西省煤田地质勘察研究院出具的《矿区尾矿库矿石量核查报告》,尾矿库中金的含量在50千克以上,银的含量在2000千克以上,恒鑫矿业拟对进行复选,其次是近几年金价较高所致。
2、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减值2,540.41万元,减值率29.50%,减值的主要原因为井巷工程的账面值摊入了其他大量的不合理费用,导致账面值偏高,本次评估时考虑了合理的其他费用,造成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减值较大。
3、机器设备评估增值388.74万元,增值率29.29%,增值的主要原因为部分设备基准日的购置价较之以前有所上涨以及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会计计提折旧的年限也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增值。
4、无形资产评估增值18,931.99万元,增值率242.42%,增值原因为矿权账面值仅核算的为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入账成本,本次评估范围为资源整合后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该资源储量尚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和备案,缴纳采矿权价款未缴纳且采矿权证尚未办理,而本次评估是以委托方拥有其完全产权为前提,故造成评估增值;此外,近年来黄金价格大幅上涨,也导致采矿权评估增值。
5、其他应付款评估增值4,50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次采矿权的评估是以委托方拥有其完全产权为前提,经委托方咨询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评估范围内的储量预计需缴纳4,500.00万元价款,本次暂将该金额在其他应付款列示造成评估增值。
恒鑫矿业股权价值,为专业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恒鑫矿业的整体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评估后所得结果。
(二)无形资产评估情况
此次恒鑫矿业股权评估总资产中无形资产主要是2个采矿权和4个探矿权,其中:(1)江西省兴国县葫芦应铅锌多金属矿采矿权,主要开采铅矿、锌、银、铜,采矿许可证号为C3600002009033110008172,有效期限自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3月17日,矿区面积2.3091平方公里,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由1000米至550米标高,核定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2)江西省兴国县金龙金矿矿业权按方案并入恒鑫矿业公司名下(具体见下表),名下采矿权主要开采金矿、银矿、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号为C3600002010124220102977,有效期限自2011年6月24日至2013年2月24日,矿区面积2.663平方公里,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由730米至-80米标高,核定生产规模为3.06万吨/年。金龙金矿采矿权人为兴国县金龙金矿,该采矿权证的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中。(3)4个探矿权所有人均为兴国县金龙金矿,勘探项目名称为江西省兴国县段水铌钽矿普查、江西省兴国县金龙贵多金属矿普查、江西省兴国县黄金石铜多金属矿普查和江西省兴国县黄金坑铜多金属矿普查,证号依次为T36120090803033269、T36120090402027639、T36120090402027633、T36120090402027644,普查面积合计为87.49平方公里。上述探矿权证的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中,2个采矿权合并工作目前也在进行中。
无形资产类型 | 证号 | 面积(平方公里) | 矿种 | 有效期 | 权属 |
采矿权1 | C3600002009033110008172 | 2.3091 | 铅、锌、银、铜矿 | 2011.1.10-2014.3.17 | 恒鑫矿业 |
采矿权2 | C3600002010124220102977 | 2.663 | 金、银、铅锌矿 | 2011.6.24-2013.2.24 | 金龙金矿(尚未完成变更) |
探矿权1 | T36120090803033269 | 4.03 | 江西省兴国县段水铌钽矿普查 | 2011.10.31-2013.10.31 | 金龙金矿(尚未完成变更) |
探矿权2 | T36120090402027639 | 20.84 | 江西省兴国县金龙贵多金属矿普查 | 2011.12.26-2013.5.6 | 金龙金矿(尚未完成变更) |
探矿权3 | T36120090402027633 | 24.57 | 江西省兴国县黄金石铜多金属矿普查 | 2011.5.6-2013.5.6 | 金龙金矿(尚未完成变更) |
探矿权4 | T36120090402027644 | 38.05 | 江西省兴国县黄金坑铜多金属矿普查 | 2011.5.6-2013.5.6 | 金龙金矿(尚未完成变更) |
无形资产账面值(万元) | 7,809.69 | ||||
无形资产评估值(万元) | 26,741.68 |
恒鑫矿业与金龙金矿于2010年5月14日签订《收购协议》、《补充收购协议》,约定恒鑫矿业收购金龙金矿上述1个采矿权及4个探矿权。另根据兴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文件(兴矿管字【2012】18号)《关于江西环球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兴国县金龙金矿与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矿权整合的请示>的批复》和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兴府办抄字【2012】134号),同意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葫芦应铅锌多金属矿与兴国县金龙金矿进行整合,拟将恒鑫矿业名下证号为C3600002009033110008172的采矿权与收购金龙金矿的证号为C3600002010124220102977的采矿权合并为一个新的采矿权。
三、重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重组方为恒鑫矿业控股股东,同时也控股其他公司,其向公司承诺注入的资产至少包括其持有的恒鑫矿业全部股权,并不排除重组方同时注入其他资产的安排。恒鑫矿业及重组方控制的其他矿业公司的情况如下:
(一)江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
1. 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60426210000238
住所:兴国县社富乡九山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祖国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实收资本:贰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锑、金、银、萤石、盐及放射性产品)加工、销售。
成立日期:2006年5月8日
营业日期:2006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
组织机构代码证:69372839-1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祖国 | 148 | 74 |
潘悟霞 | 6 | 3 |
张崇丰 | 6 | 3 |
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40 | 20 |
合计 | 200 | 100 |
3.《探矿权证》
证号 | T3612009040202669 |
发证机关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
探矿权人 | 江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 |
探矿权人地址 | 江西德安县聂桥镇开发区 |
勘查项目名称 | 江西省兴国县白石洋铅锌矿普查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 |
图幅号 | G50E012006 |
勘查面积 | 4.05平方公里 |
有效期限 | 2009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0日 |
勘查单位 |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六大队 |
勘查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县庐山南路157号 |
公司证号为T3612009040202669的探矿权已经于2011年4月20日到期,公司已在申请办理续期。
(二)兴国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兴国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60732210000827
住所:兴国县东村乡坝子村上坑组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祖国
注册资本:伍万圆整
实收资本:伍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铜多金属矿普查(有效期2014年6月12日)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9日
营业日期:2007年11月29日至2027年11月28日
组织机构代码证:66977185-1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祖国 | 378 | 60 |
金剑 | 252 | 40 |
合计 | 630 | 100 |
3、《探矿权证》
证号 | T36120080502008736 |
发证机关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
探矿权人 | 兴国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探矿权人地址 | 兴国县东村乡坝子村上坑组 |
勘查项目名称 | 江西省兴国县上安子铜多金属矿普查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 |
图幅号 | G50E011007 |
勘查面积 | 9.78平方公里 |
有效期限 | 2012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2日 |
勘查单位 | 赣州市地质局 |
勘查单位地址 | 赣州市砂石镇沙石村下窑45号 |
(三)兴国金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兴国金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60732210006061
住所:兴国县潋江镇滨江大道水岸人家C2-206房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祖国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陆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锑、金、银、萤石、盐及放射性产品)加工、收购、销售。(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收资本于2013年12月21日之前缴足)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营业日期:2011年12月23日至2031年12月22日
组织机构代码证:58659077-2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余额交付期 |
朱祖国 | 2916 | 583.2 | 97.2 | 2013年12月21日前 |
潘悟霞 | 84 | 16.8 | 2.8 | 2013年12月21日前 |
合计 | 3000 | 600 | 100 |
(四)江西环球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环球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60700210021531
住所:江西省兴国县潋江镇背街5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祖国
注册资本:八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八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9日
营业日期:2010年8月19日至2030年8月18日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朱祖国 | 4363.68 | 54.54 |
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600 | 20 |
吴兆兰 | 1600 | 20 |
潘悟霞 | 218.16 | 2.72 |
张崇丰 | 218.16 | 2.72 |
合计 | 8000 | 100 |
江西环球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朱祖国发起设立,原拟作为平台控股公司整合朱祖国控股或参股的矿业公司股权及相关矿业资产,并规划整体上市,尚未单独进行矿业资产的投资。根据重组方向公司作出的承诺,自其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受让让渡股票之日起,其合法拥有的或取得的一切黄金矿类、稀土矿类资产,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前,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且公司拥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如公司重整计划能够获得法院批准,重组方将不再以其相关资产单独筹划上市或注入其他上市公司。
(五)兴国县天成工贸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兴国县天成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360732210002095
住所:兴国县将军宾馆2109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祖国
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
实收资本:伍拾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建材、水泥、百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2日
营业日期:2006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
组织机构代码:67240054-1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朱祖国 | 45.9095 | 91.819 | 货币 |
施献东 | 1.3635 | 2,727 | 货币 |
潘悟霞 | 1.3635 | 2,727 | 货币 |
张崇丰 | 1.3635 | 2,727 | 货币 |
合计 | 500,000 | 100 |
3、《探矿权证》
证号 | T36120080503007072 |
发证机关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
探矿权人 | 兴国县天成工贸有限公司 |
探矿权人地址 | 兴国县将军宾馆2109室 |
勘查项目名称 | 江西省兴国县坝溪矿区铌钽矿普查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 |
图幅号 | G50E009006 |
勘查面积 | 8.92平方公里 |
有效期限 | 2012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31日 |
勘查单位 | 江苏华东地质调查集团有限公司 |
勘查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霞兴路2-23号 |
对于上述公司的具体资产负债情况,尚未收到重组方的详细说明。
四、重组方承诺注入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重组方向公司作出的《承诺函》,其未来向公司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15亿元,系主要考虑到恒鑫矿业未来矿产储量,并综合参考目前黄金及稀土市场价格后,模拟测算得来,重组方于今年3月份已聘请江西省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江西华昌地质工程勘查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分别负责稀土储量及黄金储量的勘查工作。目前现场勘查工作已经完成,勘查报告正在编制中。
五、特别提示
1、恒鑫矿业资源储量尚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和备案,缴纳采矿权价款未缴纳,且其1个采矿权、4个探矿权证尚未办理过户给恒鑫矿业,而本次评估是以委托方拥有其完全产权为前提。稀土及黄金储量勘查报告尚在编制中,相应储量及可开采量尚无经有关部门核定。
2、重组方朱祖国持有的其他企业财务数据尚未取得,其股权账面值及评估值不确定。
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