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12-01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敖刚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22,900,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敖刚先生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经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推荐,经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选举,选举全春来先生为公司董事,全春来先生的简历详见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2-014号)。
公司董事会对敖刚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122,900,32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12-01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七层第一会议召开了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全春来董事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全春来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由于敖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全春来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1、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敖刚,委员:唐宁、苗润生、张世溪、李东峰。
调整为:
主任:全春来,委员:唐宁、苗润生、张世溪、李东峰。
2、原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罗辑,委员:敖刚、苗润生、王瑞华、丁旭昶。
调整为:
主任:罗辑,委员:全春来、苗润生、王瑞华、丁旭昶。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12-01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518室召开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李晨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李晨阳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晨阳先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长,李晨阳先生的简历详见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2-012号)。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