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特别报道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价值
  • A6:数据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专版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完成公告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份产销快报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中期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2年10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A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5版:信息披露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完成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份产销快报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中期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 34

    转债代码:110003 转债简称:新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2年9月28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及董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预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并进一步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西监管局关于《推进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新钢股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销售资源,优化销售体系布局,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广州市天高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新设公司,并以新设公司为平台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为重大工程建设或特定招标采购用户提供精品钢材和优质服务。新设公司名称暂定为新余钢铁(广州)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协议对方以货币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经营期限为20年,预计年投资收益率为10%。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规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为此,公司将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辞职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会议详细内容参见公司编号临2012-36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上议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 35

    转债代码:110003 转债简称:新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亚平主持,监事杨小军、谢美芬、吴明、熊上东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议程、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的议案》。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吴亚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吴亚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吴亚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名增选龚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龚建平,男,196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化冶所化工冶金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经贸委行业处副处长、企业改革处副处长、企业改革处处长,江西省国资委企业一处处长。现任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 36

    转债代码:110003 转债简称:新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定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10月24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可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已登记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辞职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及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清单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3、登记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790-6290782 传真:0790-6294999

    2、联系人:林榕 邮政编码:338001

    3、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全权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预案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3关于监事辞职的议案   
    4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本单位)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无效委托。以上委托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 37

    转债代码:110003 转债简称:新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并进一步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AA级别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指导利率一般低于1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企业营运资金。

    拟发行短期融资券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品种:短期融资券

    2、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4、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短期融资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7、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以主承销商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拟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9、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发行时机以及其他相关事宜;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0、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后,公司将面临到期还本的压力,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制定了相应的偿债措施。公司具有充足的现金流以及相应的偿债措施是融资券的到期还本的充分保证。在今后的几年里公司将会继续凭借其强大的实力和良好的市场形象,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自己的行业竞争力,增强获利能力。

    另外,公司将继续改善自身资产及债务结构,为偿还融资券本金创造稳定保障。同时,融资券的发行,也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更好地改善负债结构,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公司还将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随着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企业的银行账户、银行结算及融资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该议案经公司2012 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上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通过,短期融资券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适时择机发行。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 38

    转债代码:110003 转债简称:新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于2008年8月21日发行额度为27.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09年2月23日进入转股期。

    本公司发行的“新钢转债”在2012年三季度未发生转股为“新钢股份”的情形。自进入转股期以来,截止2012年9月30日累计已有10,000元“新钢转债”转成 “新钢股份”,累计转股数1,224股,尚有2,759,990,000元的”新钢转债”未转股,未转股可转债占“新钢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9%。目前公司总股本数为1,393,430,733股。

    备查文件:截止2012年9月30日,“新钢股份”股东名册及“新钢转债”的持有人名册。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