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123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 1 月 1 日-2012年 9月 30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约-41,276.52万元-- -39,276.52万元 | 亏损:-52,020.59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约-0.4777元-- -0.4546元 | 亏损:-0.60元 |
2011年7月1日-2011年9月30日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约-7,765.67万元-- -5,765.67万元 | 亏损:-19,799.17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约-0.0899元-- -0.0667元 | 亏损:-0.23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2年前三季度化纤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在2012年前三季度出现大幅下滑,而原料价格保持高位运行,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导致2012年前三季度出现较大亏损,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12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四、A 股股票交易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果2012年度财务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上市”之第一节“暂停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交易将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124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8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潍坊中院”)作出(2012)潍破(预)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重整一案。
经潍坊中院同意,山东海龙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2年10月30日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
签到开始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上午8:00
会议开始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上午9:00
二、 地点
潍坊富华国际会议中心一号剧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福寿东街168号)
三、 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表决《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债权人或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会议。
2. 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包括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等。在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前,债权人已向管理人提交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如无变更可不必再次提交。
3. 由于场地有限,每家债权人可以委派不超过2名人员参会。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125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8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潍坊中院”)作出(2012)潍破(预)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重整一案。
经潍坊中院同意,管理人将于2012年10月30日召开山东海龙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表决山东海龙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潍坊中院决定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0月29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0月28日-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15:00-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2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对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另行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信函登记以截止到2012年10月26日下午17:30前收到的股东信函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12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7252140;
邮编:261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77】”。
2. 投票简称:“【海龙投票】”。
3. 投票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海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对应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议案序列号。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出会议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见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议案1 | 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1.00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
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出资人会议的,须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在出席出资人组会议时向管理人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2. 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重整计划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和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126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8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潍坊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或“公司”)进行重整。经潍坊中院同意,公司管理人将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为便于广大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管理人现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并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必须通过重整妥善解决债务问题,才能挽救公司,并确保公司在重整后的长远健康发展。重整过程中,除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优先全额清偿的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外,对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和股权都要进行不同比例的调整,只有出资人和债权人共同努力,共同分担重整成本,才能确保重整成功。此外,重整中还将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引入重组方,由重组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清偿债务。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出资人权益调整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止2012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在2012年6月19日后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山东海龙第一大股东,潍坊市投资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有山东海龙股份的78%,计让渡109,452,812股;山东海龙第二大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有山东海龙股份的30%,计让渡31,219,355股;山东海龙第三大股东,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山东海龙股份清偿其自身债务后剩余股份全部无偿让渡,计25%让渡14,978,889股;山东海龙第四大股东,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有山东海龙股份的50%,计让渡27,030,000股;除潍坊市投资公司、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以外,山东海龙其他全体股东各无偿让渡所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的25%,合计让渡126,401,842股。以上总计让渡山东海龙股份309,082,898股(最终让渡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约占山东海龙总股本的35.77%。
重组方有条件受让出资人让渡的山东海龙股份257,178,941股,占山东海龙总股本的29.77%,重组方受让条件包括:提供不少于5亿元款项用于清偿债权和受让出资人让渡股份,为山东海龙本部电厂等技改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山东海龙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提高山东海龙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出资人让渡股份中除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257,178,941股外,剩余山东海龙股份51,903,957股,由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置,用于支付山东海龙重整费用、清偿债权。
三、 关于公司后续经营的说明
鉴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仍有一定的经营基础及市场前景,因此重整后公司拟保留现有主营业务,并通过剥离非主营业务、实施技术改造以及重组方后续支持等措施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 关于加快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的紧迫性
公司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被暂停上市风险和破产清算风险一触即发。根据2012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公司在2012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而公司能否尽快、顺利完成重整(包括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确认重整收益,是公司避免被暂停上市的关键环节。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并宣告公司破产清算。公司一旦被暂停上市或破产清算,广大股东的权益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管理人现恳请广大股东积极支持公司重整工作,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共同努力尽快实现公司的重生。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