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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冉云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权数额683,394,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审议,与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在证券监管机构开始受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行政许可申请的条件下,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资格申请工作。

      2、同意公司在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操作细则等。

      3、根据监管规定,在公司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关条款的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83,394,26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全体股东能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

      表决结果:同意683,394,26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彭刚律师、唐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