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
破产重整申请获法院受理
破产重整申请获法院受理
2012-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赵晓琳 ○编辑 邱江
在退市压力日益聚集的严峻背景下,*ST中华一波三折后终于传来破产重整申请获受理的“好消息”。
*ST中华今日公告,2012年10月12日下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深中法破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获受理。
据披露,裁定书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国晟能源的债权已经双方对账确认,国晟能源对公司享有合法债权,可以依法申请公司重整。被申请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偿还申请人国晟能源的到期债权,且已经资不抵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原因,公司亦未对重整申请提出异议,应当依法受理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因此,法院受理申请人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被申请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回查公告,*ST中华于5月13日收到最大股东及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函,对方于5月1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要求上市公司重整的申请书。这是*ST中华第三次被申请破产重整。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ST中华股票将于2012年10月15日停牌一天,自2012年10月16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20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公司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ST中华同日披露了三季度业绩预告,1月至9月亏损约5000万元,其中第三季度亏损约1665.55万元。公司表示,本期亏损的原因主要系历史债务利息所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