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特别报道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研究·数据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2012年9月主要财务信息的公告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保税区华泰沥青仓储有限公司更名的公告
  •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12年10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A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1版:信息披露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2012年9月主要财务信息的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保税区华泰沥青仓储有限公司更名的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2-03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2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期:2012年10月18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1,200万股。2011年9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0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2011年10月1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11]311号文批准,公司首次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3,0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自2011年10月1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配售的760万股股份已于2012年1月18日上市流通。上市时公司股本总额为15,000万股。

    截止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马立明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0月1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4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马立明428万股428万股 
    合 计428万股428万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承诺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