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2-043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下午2:00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虞市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阮伟祥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13310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133105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提供8,500万美元银行贷款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在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合计持股44749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参加表决。表决结果为:404321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0.35%;反对4317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认为: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