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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2-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城圣农发展”)于2012年10月16日签订关于浦城圣农发展第二肉鸡加工厂制冷系统及库体保温系统工程的《承包合同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708,153.00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期限:2013年9月—2014年4月

      2、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由于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较迟,存在合同金额调整或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的风险;

      (2)根据本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存在因承包方未能按期完工而导致赔偿或发包方终止部分/全部合同的风险;以及因承包方违反质量保证条款而导致退货退款或赔偿的风险。

      (3)合同的不确定性:本合同尚存在由于工程发包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延期、修改或无法履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横山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傅光明

      注册资本:1亿元

      主营业务:对外贸易;雏鸡的销售;[畜、牧、禽养殖、混配合饲养生产;家禽屠宰、鲜冻畜禽产品及副产品销售的筹建(筹建期一年)]

      浦城圣农发展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一家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99。

      2、 浦城圣农发展、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浦城圣农发展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承包方即合同乙方)承包浦城圣农发展(发包方即合同甲方)第二肉鸡加工厂制冷系统及库体保温系统工程。

      1、合同名称:第二肉鸡加工厂制冷系统及库体保温系统工程

      2、合同标的:第二肉鸡加工厂制冷、空调系统及库体保温系统的总体设计(不含钢结构、土建)、设备及工程材料供应、制冷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3、合同金额:人民币49,708,153.00元 (含税)

      4、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签署时间:2012年10月

      6、合同工期:2013年9月—2014年4月

      7、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8、违约责任:

      8.1 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交货及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交货及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8.3 在工程未正式移交之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占用、分割本工程或与其它工程搭接,否则后果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或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由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工期,同时,乙方有权停工,且乙方所供材料及工程部分甲方未付清项所对应的等值标的物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8.5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其他技术服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6 若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开工日期延误超过约定开工日期柒个月的,乙方有权按实际开工日时设备、材料及人工等市场价格和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及人工等价格中较高的价格重新确定合同总价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49,708,153.00元,占公司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3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期间,公司将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准备工作,如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等。鉴于公司承建大型工程的收入确认方式为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且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4月,因此本合同将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本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