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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岳慧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杨松柏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孟长舒

    公司负责人岳慧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松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77,490,293.30386,198,809.23-2.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20,099,858.51329,658,686.05-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5530.569-2.8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99,594.12-131.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24-131.1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237.05-9,558,827.54-10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1-0.0165-10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1-0.0165-100.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01-0.0165-100.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1-2.94减少3.0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1-2.94减少3.0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00
    合计-1,000.00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3,43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144,387,013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106,667,219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华山康健医疗有限公司11,569,302人民币普通股
    兰州铁路局1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巨化集团公司3,146,507人民币普通股
    黄俊林2,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华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504,093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宇华商业配送有限公司2,313,19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东来科技有限公司2,131,800人民币普通股
    吴鸣霄1,501,973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收帐款: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公司预收房屋租金按期结转收入所致;

    2、应交税费: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期实现商品房销售收入计提的土增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确认了转让子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由于实现销售商品房销售预提的所得税所致;

    6、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上一报告期内收回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付本公司的往来款所致;

    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维修款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第一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目前上述股东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因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与第一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是否需向我公司支付重组尾款直接关联。中房集团曾于2011年11月向我公司承诺: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中房集团胜诉后,即与我公司协商安排重组尾款137,659,400.00元的具体支付事宜。2012年9月,中房集团发函告知我公司,上述案件已经下达了终审裁定书,根据该裁定对有关事实的认定,中房集团之前曾向我公司承诺的在其胜诉后将与我公司协商安排重组尾款的具体支付事宜的前提条件已确定不成立。据此,中房集团公司无须再向我公司支付137,659,400.00元重组尾款。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以及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已作出决议,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慧欣

    2012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2-2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及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12年度审计服务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费用拟定为35万元。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费用拟定为25万元。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2年11月1日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11月1日上午10: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2层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2年10月29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会议内容

    1、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12年度审计服务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2、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帐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0月30日、10月31日8: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2层;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人:郭洪洁

    联系电话:010-82608847 传真:010-82611808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