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2-01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10月16日、17日,某些媒体刊登了标题为《皇明实名质疑40亿惠民补贴被骗补 剑指日出东方》等报道,报道中对公司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工程第一批申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公司关注到上述相关报道,经核查,该报道严重不实,现就具体情况澄清如下:
一、本公司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次申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工程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组织申报。
二、2009年3月,国家太阳能标准委等部门在武汉召开了《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能效等级标准》的第一次启动会,其后业内又曾有多次会议讨论此项议题。2011年10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GBH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能效等级》正式发布,并确定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是强制性制度。《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未办理能效标识备案的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产品,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公司自2009年的武汉会议后,即开始着手能效等级产品的研制及内部检测工作,多年来,在研发、技术改进、检测手段等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口了行业内首套太阳能模拟器、太阳能系统检测设备等先进研发检测设备。公司的技术中心于2010年被国家五部委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检测中心也于同年被认定为“CNAS实验室”。
2011年10月1日,强制性国标正式发布后,公司即着手准备对外送检工作,以备执行2012年8月1日的实施的《家用太阳能热时期能效等级》标准。
2012年5月,国家有关会议讨论是否将太阳能热水器列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工程目录,2012年6月1日,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节能惠民工程补贴政策正式发布。至此,公司已完成大部分产品内部检测和外部送检工作。
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能效等级标准启动后,行业内有些企业始终持有不同意见,对此准备不足,日出东方等行业内企业,为满足国家能效等级标准进行了充分准备,并积极参与国家推出的节能惠民工程。
自2012年6月1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工程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公司目前还未有一台产品获得国家补贴款,骗补之说完全不负责任,更不利于行业发展和国家政策顺利推进实施。
三、对于相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和相关恶意损害公司名誉者的行为,本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同时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法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