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2-02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2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10月13日刊登了《关于取消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及股东大会通知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车成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373,137,9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5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73,082,0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54%;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5,9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73,126,0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68%;
反对11,9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2%;
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
同意373,133,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8%;
反对4,6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明明 祁丽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