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2-027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0月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9:30 在公司贵宾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 8人。董事刘岳林委托董事李征兵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纪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4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合并简称相关规定),经逐项自查,公司认为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逐项自查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在内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10名,符合相关规定的特定对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及限售期均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天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数额为15.5亿元人民币,符合拟投资项目需要量;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是投资酒店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存在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
(4)投资项目实施后,会加强公司酒店经营管理的主营业务,不会与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转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4、本次发行之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43%,本次发行之后,以其7,500万元的下限参与认购计,华天集团的股份比例预计降至32.63%,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相关规定。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未清除情况;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分项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在本议案分项表决事项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107.40万股(含33,107.40万股),且单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不得超过1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10月19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人民币4.00元/股票。
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华天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认可根据有关规定及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所确定的发行价格,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天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项目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建设项目 | 78,942.90 | 70,000 |
| 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酒店二期建设项目 | 40,085.41 | 40,000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40,000.00 | 40,000 |
| 合计: | 159,028.31 | 150,00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投入额,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入额,则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经营所需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还需报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行,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10月19日相关公告。
因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和控股股东华天集团放弃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张家界华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筹)和湖南灰汤华天城温泉度假酒店管理公司(筹)的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故相关表决程序比照关联交易关于回避表决的要求,公司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应当在董事会议上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10月19日相关公告。
因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放弃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张家界华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筹)和湖南灰汤华天城温泉度假酒店管理公司(筹)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故相关表决程序比照关联交易关于回避表决的要求,公司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应当在董事会议上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议案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宜;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议案六、《关于批准公司与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应当回避表决。本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10月19日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议案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10月19日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通过。
议案八、《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1/2,议案通过。
议案九、《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华天)项目后续开发需要持续投入,因酒店经营项目尚处于培育成长期,为支持灰汤华天的发展,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除公司关联方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外,其他两位股东(湖南省益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4%、湖南华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占股14%)因无法同比例资助同意以其所持有的灰汤华天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偿使用原则,上述资金按不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根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公司关联方华天集团持有被资助对象10%的股权,故相关表决程序比照关联交易关于回避表决的要求,公司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应当在董事会议上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1/2,议案通过。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以及旗下全资子公司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拟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3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自2012年10月份起享有,期限3年,公司将为该子公司本次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授权董事会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贷款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1/2,议案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1/2,议案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择期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在本次董事会议后两个月内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六和议案八、议案九,会议召开日期和方式公司董事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择期另行通知并公告。
表决结果:经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票的1/2,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2-028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拟以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的金额与其他认购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所有认购对象认购单价相同)。该股份认购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对应的实施主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及其直接控股子公司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拟以增资的形式对该项目投资,华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不可撤销的放弃同比例增资,该项未来实施的增资事宜亦将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已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陈纪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华天集团是一家以旅游酒店业为主业,涵盖旅行社及景区、商业及文化休闲、装饰物业等领域的省属综合性酒店旅游集团,湖南省旅游龙头骨干企业。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华天集团持有我公司326,63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最近一年经审计经营状况:2011年华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29,849万元、净利润13,528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华天集团资产总额658,733万元;负债总额449,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
(2)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路火炬城M3组团3栋
法定代表人:陈纪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华天集团控制,其经营范围包括电子计算机硬、软件及原辅料、高科技产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自动控制等高技术工程的技术服务,节能设备研制、生产、销售。
最近一年经审计经营状况:2011年银河高科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3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银河高科资产总额13,328万元;负债总额7,1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华天集团拟以不低于7,500万元的金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为本公司经核准发行的不超过33,107.40万股(含33,107.40万股)的股票数量中,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由华天集团认购所对应的股份数。
2、公司未来对募投项目增资涉及的关联标的实施主体主要为张家界华天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华天酒店管理公司)和湖南灰汤华天城温泉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灰汤华天酒店管理公司)。
张家界华天酒店管理公司拟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界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分立设立,目前正在履行公司分立所需相关程序。该公司股东构成为:本公司持有70%股权;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灰汤华天酒店管公司拟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分立设立,目前亦在履行公司分立所需相关程序。该公司股东构成为:本公司持有62%股权;湖南华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持有14%股权;湖南省益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4%股权;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四、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方式、认购金额
1.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华天集团最终认购价格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以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所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准,华天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竞价。
1.2 华天集团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第上述条款款确定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款总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认购款总金额为发行价格*认购股数),将由华天集团全额以现金方式支付。
1.3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华天集团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本合同之第三条约定之价格和认购款总金额认购标的股票,并同意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华天集团收到公司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3、标的股票的登记与上市等事宜
3.1 在华天集团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认股款后,公司应尽快将标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华天集团成为标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3.2 标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4、 限售期
标的股票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华天集团应将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10月19日),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华天酒店股票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4.44元/股,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的规定(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为不低于4.00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共同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定价依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对张家界华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筹)及湖南灰汤华天城温泉度假酒店管理公司(筹)的增资价格均以上述公司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之每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依据。
六、股份认购所涉及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华天集团认购公司股份,可优化本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壮大公司的资本实力,不断提升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华天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并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全力支持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交易风险
1、审批风险。本次发行尚须报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被相关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取得审批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2、大股东控制风险。本次发行后,华天集团拟以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参与公司股份认购(认购款总金额=发行价格*认购股数),按照发行底价计算,本次交易后华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将由原45.43%降低至32.63%,虽不影响华天集团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但持有份额略有降低。
3、其他风险。本次发行后,由于不可预计的宏观经济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调整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都有可能会给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带来影响或产生不可预计的其他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最近三年,公司的营业业绩保持了稳定增长,但由于新开业酒店增多,经营成本增加等因素,公司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通过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来增加公司自有资金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可优化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壮大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的对外投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华天集团拟以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假定发行股数为上限33,107.40万股且华天集团认购下限为7,500万元,则本次发行后华天集团的持股比例最低为32.6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1、2012年1月1日至本次信息披露日,华天集团累计与公司日常往来消费款201.20万元,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潇湘华天大酒店发生办公场地租赁费532.44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范围。
2、2012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华天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人民币25000万元,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如接受委托贷款)或担保,上市公司以付出的资金利息、资金使用费或担保费金额作为计算标准,涉及交易额1787.32万元,截至本次信息披露日该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837.98万元。
3、根据2012年6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参与竞购华天集团所持紫东阁华天大酒店(湖南)有限公司63.87%股权并成为此次竞购的最终受让方,涉及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为挂牌价人民币16309.4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通过有效的表决和审批程序。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于 2012 年10月7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2 年10 月18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及《关于批准公司与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在对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李征兵先生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10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依法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合法公平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灰汤华天城温泉度假酒店和张家界华天城高星级酒店的建设装修,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符合公司发展高星级酒店的战略思路,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实现高星级酒店在湖南省内的全面布局,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控股股东华天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对公司未来前景充满信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张家界华天城酒店建设项目和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酒店二期建设项目拟以对分立后的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用途、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可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关于该项交易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护了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其涉及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合法公平,该项关联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2-029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支持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华天”)的发展,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灰汤华天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000万元。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华天集团持股被资助对象10%的股权,故相关表决程序比照关联交易关于回避表决的要求,公司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刘岳林先生(委托表决)、李征兵先生在董事会议上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主要用途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本次提供给灰汤华天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灰汤温泉华天城项目后期开发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费用。
2、按不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被资助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自资金实际到位之日起1年。
三、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灰汤华天成立于2009年7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开伟,主营业务为餐饮、住宿、娱乐、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
灰汤华天现有股东持股情况为本公司持股62%;湖南华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4%(以下简称“华丰生物”);湖南省益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以下简称“益源投资”);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下简称“华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上述3家公司除华天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外其余两家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灰汤华天总资产102510.62万元,净资产9998.99万元,由于当年度处于建设期,无营业收入。
2012年会计年度内截至9月30日,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2.66万元,资产总额17.84亿元,负债总额万16.81亿元,净资产10261.24万元。
四、其他股东义务
鉴于华天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和协商确定,华天集团等比例为灰汤华天提供财务资助。鉴于其他2位股东无法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为维护公司权益,降低财务资助风险,华丰生物与益源投资分别以其所持灰汤华天城14%股份进行质押,为本公司对灰汤华天城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连带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灰汤华天位于长沙宁乡县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华天城低密度住宅及其酒店项目充分利用了当地得天独厚的温泉资源、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优势的投资平台,在我公司控股经营下,一个集温泉度假、旅游休闲、商务、居住于一体的大型旅游休闲综合体已经基本成型。灰汤温泉为我国三大著名高温复合温泉之一,具有极高的旅游开发价值,现灰汤华天城温泉度假酒店已于2012年初开始对外经营,前景看好,运作有序,该项目低密度住宅销售也取得可喜业绩,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且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胡小龙、戴晓凤、彭光武、王舜良、伍中信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为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华天”)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灰汤华天项目的投资现状给予的财务资助,是保证公司主业发展的需要。灰汤华天酒店已经营业,相关业务发展顺利,且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除公司关联方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等比例提供财务外,其他两位股东(湖南省益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4%、湖南华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4%)因无法同比例资助同意以其所持有的灰汤华天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符合有关规定。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生效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财务资助的金额合计为35476.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4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及时还款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为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华天”)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灰汤华天项目的投资现状给予的财务资助,是保证公司主业发展的需要。灰汤华天酒店已经营业,相关业务发展顺利,且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除公司关联方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等比例提供财务外,其他两位股东(湖南省益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4%、湖南华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4%)因无法同比例资助同意以其所持有的灰汤华天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符合有关规定。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7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68元,共计募集资金36,06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1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7.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由其出具〔2008〕第00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2年9月30日结余金额 | 备注 |
| 长沙市商业银行白沙支行 | 800025246502050 | 5,000.00 | 0 | 已销户 |
| 建行长沙市中南大学分理处 | 43001545061052500494 | 15,007.00 | 0 | 已销户 |
| 交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 | 110060668018010043322 | 15,000.00 | 0 | 已销户 |
| 合 计 | 35,007.00 | 0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08 年3 月14 日,华天酒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将以募集资金15,007 万元置换已投入“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2,792.12 万元置换已投入“投资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的自筹资金。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开元信德专审字〔2008〕第034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08年以来,因国际形势和台海局势缓和,投资激光惯导系统建设项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暂未实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09年3月27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将原拟投资激光惯导系统建设项目5,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公司对长春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之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率的14.28%。2009年4月2日,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以上决议。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经济型酒店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多52.86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所产生的存款利息。
2. 激光惯导系统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的差异详见本报告二(二) 之所述。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已于2011年度对外转让,详见本报告三(三)之所述。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08年5月28日,经公司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71%,到期后已归还。
2008年12月1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71%,到期后已归还。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均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原拟投资激光惯导系统建设项目5,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公司对长春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之资金。长春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投资总额为40,550.98 万元,其中募股资金投入5,000 万元,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产生的效益。2009 年、2010年、2011年长春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95.98万元、1,462.56万元、2,422.26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1. 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项目
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效益20%以上,主要原因系:
(1)酒店行业一般有其固有的培育期,受开办费摊销及酒店业培育期的影响,酒店行业一般2-3年内难以有业绩体现。世纪华天大酒店自2008年6月份开业后,稳步走出培育期,目前发展势头良好,2009年、2010、2011年三年净利润分别为实现利润896.46万元、306.87万元、990.22万元,2012年1-9月实现净利润1,378.67万元,公司预计未来2年,年均净利润有望达到2,700.00万元。
(2)公司对当时市场的判断与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公司认为2008年奥运会对酒店业的正面影响将非常大,在参考了其他国家奥运现象带来的酒店业商机情况下,预计奥运前后及期间该公司酒店客房出租将达到饱和,均价预计将高于平时2-3倍,而当时实际情况是奥运期间北京市限制人员进入,因此影响了酒店预期效益的实现。
2. 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
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如下:
(1)经济型酒店市场竞争激烈,而华天品牌的自营连锁酒店投入大、未形成规模化效益,效益短期内未能体现。
经济型酒店的效益是建立在集约化运作、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品牌化推广以及严格的成本控制上的,当时经济型酒店的几大成熟品牌如七天、锦江之星、如家快捷等酒店连锁集团,在运作和扩张上成熟老练,已经在市场上形成规模效益,在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而华天品牌的经济连锁酒店因主要系自营酒店,投入较大,且品牌的培育需要一定过程,因此短期内公司的经济型酒店规模尚无法与其他酒店抗衡。
(2)新建的经济型酒店需要一定的市场培育期,短期内难以产生收益。
在2009年初公司经济型连锁酒店投入经营开始后,2009年和2010年处于市场培育期和开办期范围内,因此2009年当年实现亏损;在公司不断提高、完善经济型酒店管理运作方式的基础上,该项目已于2010年提前实现盈亏平衡。
2011年,本公司在基于对市场的全方位判断后,决定调整发展战略,集中优势和资金致力于高星级酒店的发展,将“华天”品牌在高端酒店的优势继续发挥,故决定将自营经济型酒店业务予以剥离。当年,以12,716.74万元将所持有的湖南华天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之星)的92.99%股权和1,00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当年产生股权转让收益2,696.74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35,007.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059.8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0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059.8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28% | 2008年度: 2009年度: | 27,110.56 7,949.3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项目 | 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2008年 | ||
| 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 | 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 | 15,007.00 | 15,007.00 | 15,059.86 | 15,007.00 | 15,007.00 | 15,059.86 | 52.86 | 2008年 | |
| 激光惯导系统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
| 长春华天酒店管理公司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2009年 | ||||
| 合计 | 35,007.00 | 35,007.00 | 35,059.86 | 35,007.00 | 35,007.00 | 35,059.86 | 52.86 |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每年)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1-9月 | ||||
| 1 | 北京世纪城华天商务酒店项目 | 不适用 | 2,623.00 | 896.46 | 306.87 | 990.22 | 1,378.67 | 3,372.07 | 否 |
| 2 | 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 | 不适用 | 3,048.92 | -620.81 | 30.84 | 2,696.74 | 注1 | ||
| 3 | 长春华天酒店管理公司 | 不适用 | 1,110.90 | 1,462.56 | 2,422.26 | 2,318.05 | 7,313.77 | 注2 | |
注1:2011年,本公司将持有的经济型连锁酒店项目-湖南华天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92.99%股权转让全部转让给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产生股权转让收益2,696.74万元。
注2: 2009年,本公司承包长春华天酒店在1-5月实现净利润614.91万元, 购买日后长春华天酒店管理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495.99万元,2009年全年共计实现净利润1,110.90万元。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项目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建设项目 | 78,942.90 | 70,000 |
| 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酒店二期建设项目 | 40,085.41 | 40,000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 40,000.00 | 40,000 |
| 合计: | 159,028.31 | 150,00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投入额,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入额,则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置换。
二、项目具体情况
(一)张家界华天城酒店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8,942.9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70,000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张家界华天城酒店建设项目拟由控股子公司张家界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分立设立的张家界华天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筹)实施,实施方式为对该公司单方面增资(其他股东已承诺不可撤销的放弃本次增资之相关增资权),增资价格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之每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依据。
3、项目的必要性
(1)顺应省、市关于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提质、升级的需要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有着必然的关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具体体现在旅游支出在国民日常支出的占比不断提高,旅游者对旅游行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业开始从单一的观光旅游向会议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特色旅游等高层次、多需求的方面发展。旅游产品的提质与服务的提升是当前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要求,世界旅游产业发达国家的发展道路与模式也印证了此种发展趋势与要求。
湖南省委、省政府对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提出了“打造世界旅游精品,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要求,为加快张家界旅游精品城市建设步伐,张家界市委、市政府也提出了“ 加快张家界旅游转型,全面提质张家界旅游”的发展目标。
张家界市依托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坚持实施旅游带动战略,旅游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市区旅游服务业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势头良好。鸽子花酒店、“十字街”商务区投入运营,张家界体育生态公园、市博物馆、黄龙洞剧场、魅力湘西剧院以及2-3家五星级酒店(包括张家界华天城大酒店)正在规划布局。休闲、会展、商务等服务业日臻活跃,消费热点逐步增多。
(下转A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