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名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51,47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0月24日。
一、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0,623,000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6,900,000股,并于2007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7,523,000股。
2008年2月2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018,400.00元,以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红利派现金股利0.3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21,541,400.00元。
2010年3月5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5,078,980.00元,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54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06,620,380.00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1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向6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75,311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6,495,691.00 元。
2011年5月12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6,495,691.00元,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56,495,691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12,991,382.00元。
二、限售股份锁定情况
公司于2007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10年3月3日,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三十六个月。康平公司首发限售股份自2010年3月3日开始上市流通。
2010年4月22日康平公司召开了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锁定紫鑫药业股份的议案》:自议案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自2010年4月23日至2011年4月22日)继续锁定紫鑫药业股份,不会减持。若违反上述决议内容,将减持所得收益全部上交紫鑫药业。2010年5月10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康平公司申请继续锁定紫鑫药业股份已完成核准工作。所持紫鑫药业股份已全部锁定完毕。锁定期自2010年4月23日至2011年4月23日。继续锁定公司股票期限满十二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康平公司继续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2011年5月4日开始上市流通。
康平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2011年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愿锁定所投资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11年10月24日起至2012年10月23日止)自愿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转让、不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违反上述决议,将转让或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2011年10月2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上述股票完成了所涉及股份办理限售登记及变更股份性质的手续,康平公司持有的公司251,475,016股普通股股票锁定期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2年10月23日,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敦化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 该承诺事项得到严格履行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敦化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追加锁定的承诺:自议案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自2010年4月23日至2011年4月22日)继续锁定紫鑫药业股份,不会减持。若违反上述决议内容,将减持所得收益全部上交紫鑫药业。 3、自愿锁定的承诺:2011年10月24日召开2011年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愿锁定所投资持有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11年10月24日起至2012年10月23日止)自愿锁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转让、不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违反上述决议,将转让或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 该承诺事项得到严格履行 |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51,475,016股,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51,475,016股。占公司全部限售股份的99.8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02%。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备注 |
| 1 | 敦化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51,475,016 | 251,475,016 | 99.84% | 49.02% | 注 |
| 合计 | 251,475,016 | 251,475,016 | 99.84% | 49.02% | ||
注: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已质押250,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87%。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限售股份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限售股份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1,887,389 | 49.10% | 251,475,016 | 412,373 | 0.08%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1,475,016 | 49.02% | 251,475,016 | 0 | 0.00%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51,475,016 | 49.02% | 251,475,016 | 0 | 0.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0.00%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5.高管股份 | 412,373 | 0.08% | 412,373 | 0.08%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1,103,993 | 50.90% | 251,475,016 | 512,579,009 | 99.92%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1,103,993 | 50.90% | 251,475,016 | 512,579,009 | 99.92%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512,991,382 | 100.00% | 251,475,016 | 251,475,016 | 512,991,382 | 100.00% |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关限售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对本次控股股东申请解除限售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七、其他
1、康平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康平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交易;
3、公司未对康平公司提供担保、抵押或其他保证形式。
八、备查文件
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