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6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于2012年9月17日裁定批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临2012-062号公告)。
一、2012年10月12日,为保证公司股权和经营发展的稳定,并提高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的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管理人对股东调减股份中经债权人选择后剩余部分向截至2011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金顶公司股份数量前十位的股东发出了股票处置征询函件。
截止股票申请结束日期2012年10月18日下午16点整,公司管理人收到三位股东的股票申购申请书,总计申购意向53,076,092股,涉及股份的保证金已全部到达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将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办理相关股份处置事宜,具体处置股份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1年12月1日,根据重整工作安排,管理人依法对公司持有的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最终仁寿府兴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竞得了上述拍卖资产(公司临2011-051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