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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祁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树林

    公司负责人祁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树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950,946,597.461,448,555,987.7810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85,949,274.17-557,557,301.8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492-1.3230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4,309,198.09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45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618,192.35-45,920,453.12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69-0.1090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85-0.161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69-0.1090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72,869.67主要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17,499.70收到的增值税费返还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2,797,070.99本报告期收回深圳市贵塑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分配财产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690,170.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50,248.25 
    合计22,047,517.7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8,997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7,654,800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687,654人民币普通股
    刘苑2,212,900人民币普通股
    谭力静2,02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克勤1,391,800人民币普通股
    陈国玲1,38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杨丹1,29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陶富宏1,143,114人民币普通股
    张来福1,140,900人民币普通股
    美帆(北京)游艇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1,05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1,503,759,713.3012,389,584.9912,037.29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应收账款3,768,829.27908,084.69315.03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金牛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形成应收账款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0.0030,674,373.59不适用公司处置子公司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所致
    应交税费13,072,383.40-2,094,543.59不适用部分原材料结算手续尚未完成,未取得进项发票及固定资产留抵进项税抵扣减少所致
    实收资本(或股本)680,319,676.00421,420,000.0061.44公司非公开发行258,899,676股新股,股本增加所致
    资本公积1,779,638,201.29449,146,779.29296.2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新增股本后,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2、利润表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1,241,373.263,758,800.83-66.97上年同期合并原控股子公司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而本期不再合并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9,877,770.38-3,834,904.16不适用本期收回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深圳市贵塑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欠款2,279.71万元所致
    投资收益2,785,626.4116,427,222.81-83.04因上期处置原子公司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产生的处置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1,175,579.7034,778,172.86-96.62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助和追回担保损失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371,765.451,464,713.12不适用上年同期合并原控股子公司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而本期不再合并所致

    3、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309,198.09-2,814,501.39不适用本期偿还部分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5,965.33950,384.48339.40本公司处置原子公司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49%的股权产生的处置收益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1,498,686.82-31,687,739.50不适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3,759,713.3022,164,391.526,684.57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冀中能源将其持有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的股权交由公司托管,邢矿集团将其持有的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4.17%股权交由公司托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②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的通知》,根据预算批复,2012年预算支出安排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10,300万元,用于补助公司自破产重整以来因偿还债务、恢复生产和安置待岗职工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③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67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根据此核准,公司以6.18元/股的价格,向冀中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258,899,676股,募集资金1,599,999,997.68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冀中能源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由127,654,800股增加至386,554,476 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0.29%提高到56.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4日、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④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降低财务费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7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10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承诺内容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本报告期取得的进展
    与再融资相关承诺其他冀中能源冀中能源承诺以人民币16亿元的现金、按6.18元/股(定价基准日即金牛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金牛化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认购金牛化工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25,890万股A股股票,该等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金牛化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及股数亦将作相应调整。

    冀中能源按照承诺认购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
    其他其他冀中

    集团

    为了保证金牛化工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项目顺利开展,提供足额的资金保证,冀中集团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 1、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冀中集团保证通过下属财务公司委托借款等合法方式,向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支持;2、在公司需要使用相关资金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资金需求量和期限书面通知冀中集团,冀中集团保证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向金牛化工提供资金支持,免收资金使用费,自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公司需要继续使用该等资金的,冀中集团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3、为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冀中集团承诺不主动要求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冀中集团同意公司可根据业务和项目运作情况灵活选择还款时间、金额等方式。公司尚未向冀中集团提交书面资金申请
    其他其他冀中

    能源

    3、本单位保证将依照金牛化工的公司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金牛化工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金牛化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单位将对相关行为给金牛化工造成的损失向金牛化工进行赔偿。

    冀中能源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其他其他冀中

    集团

    2、本单位保证不要求或接受金牛化工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单位的条件优于第三者给予的条件。

    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单位将对相关行为给金牛化工造成的损失向金牛化工进行赔偿。

    冀中集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其他其他冀中集团、冀中能源4、保证金牛化工机构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单位,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金牛化工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单位分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保证金牛化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单位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保证金牛化工业务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金牛化工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金牛化工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的控股子公司或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金牛化工相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可能减少金牛化工与本单位及本单位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冀中集团与冀中能源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4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计公司2012年度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01.08万元(合并)(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公司面临的经营形势较为严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45,920,453.12元,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力争完成全年盈利预测目标。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通过就股东回报规划事宜充分论证,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工作方案》、《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并修订了《公司章程》中涉及分红政策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22日、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泽民

    2012年10月19日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