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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12-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2-2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的会计原则,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一、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结合目前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决定自2012年7月起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应收款项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账 龄变更前计提比例变更后计提比例
    未到合同收款日应收款2%1%
    1年以内(含1年)5%1%
    1-2年10%6%
    2-3年20%15%
    3-4年50%40%
    4-5年50%70%
    5年以上50%1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7月起执行,不影响公司2012年1至6月的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7亿元。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日期从2012年7月1日开始。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2-2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2-2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