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怀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凤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苹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15,121,300.60 | 326,761,124.74 | 241.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099,781,475.71 | 297,487,735.38 | 269.69% | |
股本(股) | 217,274,000.00 | 80,637,000.00 | 169.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06 | 3.69 | 37.13%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7,314,274.98 | -369.6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6 | -74.31%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7,622,832.18 | 1,026.42% | 61,587,325.12 | 14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23,315.34 | 551.8% | 19,693,740.33 | 397.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435.35% | 0.1 | 4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435.35% | 0.1 | 4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9% | 183.5% | 2.65% | 38.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170.48% | 2.48% | 31.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9,101.31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上市资助资金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0,000.00 | |
合计 | 1,269,101.31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03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0 |
中国银行-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4,902,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2,792 |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68,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8,33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2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 | 1,60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2,400 |
浙商证券-光大-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浙商证券-农行-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精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804,296 | 人民币普通股 | 804,296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精选3期信托计划 | 744,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4,190 |
浙商证券-光大-浙商金惠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5,00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稳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 69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3,3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高怀雪 | 32,932,275 | 0 | 32,932,275 | 65,864,550 | 首发承诺 | 2015年04月10日 |
黄文帜 | 31,493,250 | 0 | 31,493,250 | 62,986,500 | 首发承诺 | 2015年04月10日 |
徐博 | 7,157,550 | 0 | 7,157,550 | 14,315,100 | 首发承诺 | 2015年04月10日 |
CICC Alternative Investment Limited(中金精选投资有限公司) | 5,637,000 | 0 | 5,637,000 | 11,274,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28日 |
白阳 | 1,500,000 | 0 | 1,500,000 | 3,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0日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 | 8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2年7月10日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 800,000 | 8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2年7月10日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2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 | 800,000 | 8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2年7月10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8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2年7月10日 |
浙商证券-农行-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00,000 | 8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2年7月10日 |
招商银行-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8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2年7月10日 |
浙商证券-光大-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00,000 | 8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 | 2012年7月10日 |
李百灵 | 750,000 | 0 | 750,000 | 1,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9月20日 |
仵岳奇 | 242,475 | 0 | 242,475 | 484,9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20日 |
李同华 | 242,475 | 0 | 242,475 | 484,9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20日 |
杨锐 | 242,475 | 0 | 242,475 | 484,9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冯玉平 | 242,475 | 0 | 242,475 | 484,9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吴义永 | 50,925 | 0 | 50,925 | 101,850 | 首发承诺 | 2015年4月10日 |
张峰 | 36,375 | 0 | 36,375 | 72,7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孙兴业 | 20,175 | 0 | 20,175 | 40,3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黄靖 | 20,175 | 0 | 20,175 | 40,3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何年 | 17,775 | 0 | 17,775 | 35,5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穆韶波 | 15,375 | 0 | 15,375 | 30,7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刘桂青 | 7,275 | 0 | 7,275 | 14,5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张建武 | 7,275 | 0 | 7,275 | 14,5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冯利宝 | 7,275 | 0 | 7,275 | 14,55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苏航 | 2,400 | 0 | 2,400 | 4,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霍玉和 | 2,400 | 0 | 2,400 | 4,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高卜 | 2,400 | 0 | 2,400 | 4,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蔡金喜 | 2,400 | 0 | 2,400 | 4,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王河川 | 2,400 | 0 | 2,400 | 4,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周明明 | 2,400 | 0 | 2,400 | 4,8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4月10日 |
合计 | 86,237,000 | 5,600,000 | 80,637,000 | 161,274,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类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5289.90万元,较期初增长1667.1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200万元,较期初增长68.30%,主要系公司收到票据回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0478.60万元,较期初减少8.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销售回款大于销售确认应收账款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4080.16万元,较期初增长377.52%,主要系材料采购增加以及吉艾(天津)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艾天津”)基建项目支付预付款增加综合导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802.72万元,较期初增长706.67%,主要系房租押金、吉艾天津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保证金支出增多以及业务所需备用金借款增多所致;
6、存货期末余额8900.06万元,较期初增长264.07%,主要系公司逐渐进入生产旺季,而导致原材料备货,在产品及产成品增多所致;
7、固定资产期末余额8212.54万元,较期初1738.07万元增长372.51%,一方面因本期测井服务队伍增加,相应增加配备测井用车辆及仪器导致增加;另一方面合并范围变化(山东荣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荣兴”)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3533.62万元;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65.48万元,较期初增长1986.30%,主要系吉艾天津厂房建设项目投入增加导致;
9、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681.18万元,较期初增长109.80%,主要是由于合并范围变化(山东荣兴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导致;
10、应付账款期末余额501.47万元,较期初减少37.07%,主要系公司及时支付欠款所致;
11、应缴税费期末余额-1257.23万元,较期初下降159.20%,主要系公司缴纳2011年度所得税以及采购增加导致待抵扣进项税增多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759.33万元,较期初增加39877.74%,主要系由于合并范围变化(山东荣兴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导致;
13、股本余额21727.40万元,较期初增加169.45%,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70367.62万元,较期初增加1119.26%,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而导致的股本溢价的增加。
二、损益类
1、201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6158.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91%,主要系由于公司增加仪器销售、扩大测井服务项目所致;
2、2012年1-9月公司营业成本202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93%,主要系由于收入的增长导致成本相应增长;
3、2012年1-9月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64.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94%,主要是由于销售的增加而导致的增值税的附加税增加;
4、2012年1-9月公司销售费用20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8.27%,主要系员工成本及新合同导致的招标服务费增多所致;
5、2012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169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01%,主要系员工成本、租赁支出以及上市成本增多所致;
6、2012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13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3.34%,主要系公司贷款减少,募集资金增加,导致的利息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2012年1-9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13.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4.90%,主要系由于合并范围变化(山东荣兴本期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母公司应收账款收回坏账计提减少综合导致;
8、2012年1-9月公司所得税费用43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5.07%,主要系利润增加及吉艾科技母公司本报告期所得税税率提高至15%所致。
三、现金流量类
1、2012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106.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4%,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入增加以及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而导致的回款增加;
2、2012年1-9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83.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3.68%,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山东荣兴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山东荣兴本项目收款主要系收回往来款;
3、2012年1-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720.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33%,主要系生产订单增加导致生产采购以及研发采购增多所致;
4、2012年1-9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0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67%,主要是由于员工增长及合并范围变动导致的职工薪酬的增加;
6、2012年1-9月支付的各项税费3184.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40%,主要系由于利润增长导致的支付所得税增多所致;
7、2012年1-9月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08.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3.29%,主要是由于管理部门费用以及销售部门费用的增加所致,其中由于合并范围变化导致此项目增加3249.65万元;
8、2012年1-9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68.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0.46%,主要是由于吉艾天津为测井队配备测井设备和备件以及厂房建设支出的增加;
9、2012年1-9月投资所支付的现金1088.60万元,系支付的收购山东荣兴款项;
10、2012年1-9月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9,007万元,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1、2012年1-9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2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51%,主要是由于合并范围变动导致,山东荣兴本期本项目支付金额5825.42万元,本期另有1000万元支出系用超募资金偿还当期银行借款;
12、2012年1-9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57%,主要原因是由于上期分配股利但本期没有股利分配所致;
13、2012年1-9月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46.14万元,主要系支付的募集资金相关费用。
四、财务指标类
1、总资产比上年末增长241.26%,主要是由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货币资金增加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其中合并山东荣兴导致总资产增加6522.68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上年末增加269.69%,主要是由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而导致的股本及股本溢价的增加;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上年末增长37.13%,主要是由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较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致力于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本期公司在石油测井仪器销售以及测井服务领域均成功开拓新的市场,持续稳定的为石油公司提供适用范围更广、稳定性更高、探测数据更精确的高端测井仪器。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另外,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的道路,在现有研发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为继续拓宽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公司将在如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研发方面,公司仍将坚持“科技兴业”的主要发展路线,继续加强公司研发力度,保证新产品能够如期推入市场:
2、生产方面,依托公司技术研发,注重生产工艺的不断改善和优化,保证公司产品质量;
3、销售方面,在原有的销售模式上,继续开拓市场,同时优化产品销售结构,为公司现有的销售定位;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将加快人才引进步伐,积极引进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及管理人员,同时,公司完善内部考核 制度和流程,对岗位进行持续的评价和激励,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黄文帜、徐博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高怀雪、黄文帜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2年04月10日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黄文帜、徐博 | 为避免同业竞争,上述股东于2011 年 1月25日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2011年01月25日 | 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期间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黄文帜、徐博 | 若吉艾科技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2009年至2011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黄文帜、徐博将承担以下事项: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吉艾科技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相关方提出的涉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的合法权利要求,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吉艾科技支付的或应由吉艾科技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 2012年01月18日 | 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期间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黄文帜、徐博 | 为避免关联交易,上述股东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2011年01月25日 | 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期间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公司股东CICC Alternative Investment Limited | 自其对公司增资事项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10年12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上述增资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部分股份总额的50%。自其对公司增资事项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10年12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上述增资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部分股份总额的50%。 | 2010年12月28日 | 自其对公司增资事项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10年12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张峰、何年、仵岳奇、李同华 |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峰、何年、仵岳奇、李同华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其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形外,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2年04月10日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26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40.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39.2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石油测井仪器项目 | 否 | 14,000 | 14,000 | 367.42 | 1,291.82 | 9.23% | 2014年03月31日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测井工程服务队伍组建 | 否 | 16,450 | 16,450 | 197.76 | 3,272.41 | 19.89% | 2014年03月31日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450 | 30,450 | 565.18 | 4,564.2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山东荣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股权 | 否 | 2,975 | 2,975 | 2,975 | 2,975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1,000 | 1,000 | 0 | 1,000 | 1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8,000 | 8,000 | 0 | 8,000 | 1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1,975 | 11,975 | 2,975 | 11,975 | - | - | 0 | - | - |
合计 | - | 42,425 | 42,425 | 3,540.18 | 16,539.23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使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山东荣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8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975.00万元收购山东荣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85%股权。剩余超募资金35,835.00万元存放在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得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2年6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826.6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已及时披露。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及吉艾天津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有计划的投资于两个募投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011年12月5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确保修改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以上原则。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调整政策的议案需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2年9月10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原《公司章程》的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修改为: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分配股利的计算基础应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数据为依据。”原《公司章程》的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 “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确保修改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以上原则。”现修改为:“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 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若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确保修改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以上原则。”
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切实保护好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所属行业下游客户的采购流程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导致公司的收入与利润集中体现在第四季度,前三季度的比重较小,因此公司前三季度的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与全年的业绩增长不具有可比性。公司对下一报告期的净利润与2011年度相比是否增长以及增长幅度无法做出预计, 主要原因是公司下游客户采购需要逐级审批,其审批流程较长,年底之前合同能否签订完成以及仪器交付验收能否在年底之前完成等无法完全确定。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