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杨贻谋 | 董事 | 工作原因 | 高敏坚 |
周亚娜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程雁雷 |
崔鹏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黄攸立 |
公司负责人江继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秀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方秀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67,977,860.61 | 1,313,739,661.93 | 34.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333,448,717.92 | 843,479,118.84 | 58.09% | |||
股本(股) | 325,758,450.00 | 183,019,200.00 | 77.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09 | 4.61 | -11.28%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87,682,501.29 | -0.49% | 1,088,339,120.55 | -3.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845,083.33 | 11.25% | 121,968,031.08 | 23.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17,411,294.17 | 3.0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6 | -41.9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 | 0.41 | 13.8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 | 0.41 | 17.1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8% | -1.58% | 12.71% | -0.3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 | -1.72% | 11.67% | -1.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1,940.1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89,654.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90,891.8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975.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0,459.2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95,721.44 | |
合计 | 10,056,450.27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90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 | 92,197,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92,197,695 |
美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 14,748,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48,552 |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980,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80,34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407,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07,194 |
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1,537,8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37,805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1,373,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73,375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4,987,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87,74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53,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3,042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61,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1,35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美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和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09.41%,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较年初增长77.99%、92.74%,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所致;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75.21%,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和设备款所致;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25.56%,主要系支付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发票未到账核销所致;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22.06%,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较年初增长36.16%、33.33%,主要系项目资金到账所致。
本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9.51%,主要系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列支的费用较去年大幅增加,以及研发费用及税金等增加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存款息及汇兑损益冲减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期收到补贴收入入账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4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7,741.3 | 至 | 20,698.18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7,844,170.7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7月13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参观生产现场,了解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
2012年07月13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参观生产现场,了解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
2012年08月1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参观生产现场,了解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
2012年08月30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参观生产现场,了解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
2012年09月0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参观生产现场,了解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
2012年09月0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参观生产现场,了解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
2012年09月0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参观生产现场,了解行业未来发展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继忠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开市复牌。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杨贻谋先生、周亚娜女士、崔鹏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分别委托高敏坚先生、程雁雷女士、黄攸立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人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讨论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2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江继忠先生、鲍祖本先生、方洲先生、叶大青先生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2012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待《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关联董事江继忠先生、鲍祖本先生、方洲先生、叶大青先生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江继忠先生、鲍祖本先生、方洲先生、叶大青先生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的锁定及注销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时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