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关于公司
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2-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编号:临2012-030
深圳燃气关于公司
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股东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通知, 2012年10月22日,兴业信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5%,承接方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本次转让前,兴业信托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48,500,000 股和16,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7.5%和0.83%,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兴业信托持有本公司股票是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方希望委托,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南方希望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兴业信托计划在2012年12月31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转让给南方希望,其中第二次计划转让30,01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15%,第三次、第四次计划均转让49,494,375股,均为占公司总股本的2.50%。整个转让计划执行完毕后,南方希望将持有公司14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与一致行动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公司股东在本次转让前后并无实质性变化。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